湛麻自然资(利用)〔2023〕296号
通威新能源(湛江麻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麻章区太平镇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作为麻章通威太平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临时用地,临时用地面积0.4968公顷(约7.452亩)。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麻章通威太平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用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止。
三、临时使用土地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按双方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执行。
四、临时使用期内应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设施。临时使用期限届满,应严格按照《麻章通威太平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复垦。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交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0811020000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