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6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6日,市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专门巡察整改会议,3次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各党组成员召开相关整改内容会议17次,聚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履职能力不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等问题,直面不足、深刻反思,坚持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任务、逐项落实、把握进度、强化实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党组书记亲自督查督办,定期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督查进展情况,逐项听取汇报,逐条进行研究,逐件完成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分工,夯实整改推进。局党组围绕巡察组反馈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在三个方面存在21个问题和不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一个方面存在3个问题和不足,合计24个,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成效。以实效为导向,切实强化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整改工作“全程留痕”制度,细化整改工作台帐,一个问题一本整改台帐,实行对帐销号。成立整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各责任股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方面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全面深入问题。一是开展学习。2023年1月14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3年第一次集中学习,学习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将相关文件转发到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并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2023年2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2023年农业系统重点工作,会上,与会分管领导展开讨论,积极发表意见。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四次集中学习,学习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将相关文件转发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要求广大职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2023年2月28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三农”政策法规学习制度》,明确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学习,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参学率要达到2/3以上,促进“三农”有关政策法规学深学实;三是2023年1月14日、2月3日、2月28日、4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会上,局主要领导强调,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深入学习“三农”政策法规,提高“三农”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精神。2023年1月1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3年第一次集中学习,学习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4月26日、5月30日,分别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二、三次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四次集中学习,学习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会上,严格按照《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少于2名党组成员交流发言。
2.针对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不力,未能及时出台区级落实文件或制度问题。一是截至目前,我区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2018〕65号)、《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扶办〔2019〕98号)、湛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湛江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湛扶组〔2020〕3号)出台了《麻章区扶贫资产实施细则(试行)》。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2018〕65号)、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扶办〔2019〕98号)等文件精神,草拟《麻章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并征求各部门意见,于3月31日向区政府请示审定,4月21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5月4日区委常委会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二是区农水局党组已经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广东省建立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2023年3月22日,已将麻章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提交局党组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三同五化”扎实有序推进。2023年1月5日委托湛江市高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草拟了《麻章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三同五化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麻章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的通知》并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2023年4月28日,举办专家评审会议,原则通过《实施方案》;2023年9月12日印发《麻章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三同五化实施方案》。
3.针对未能认真做好对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没能做到执行有力问题。一是落实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国庆节假期,我局根据市水务局文件要求制定了《2022年麻章区新兴村(迁自甘村水库)移民人口核定调查表》,开展检查检定工作;2022年10月24日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7〕1号)至麻章镇,发函告知相关核减规定程序。2022年10月26日,我局向新兴村送达《关于违反规定核定登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整改通知》,将不符合扶持人口的5人列为2023年核减对象,并要求新兴村协同我局完成清退不符合扶持人口的5人领取的直补资金,截至2022年11月7日,5人主动全部退还不具备领取部分的移民直补金。2022年11月2日转发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核减登记工作的提醒函》至麻章镇人民政府,麻章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23日完成麻章镇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复核,并将相关资料报送我局。二是2023年度核定登记工作情况。2023年1月10日,通知移民村按规定程序启动2023年度人口核减工作,3月29日已按照《核定登记办法》规定完成2023年人口核减工作,并精准发放水库移民人口补贴资金。三是2023年10月7日印发《麻章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做到长期坚持。
4.针对未能系统谋划贯彻落实农村集中供水项目,未能认真组织实施,密切跟进,确保取得实效问题。一是《管理指南》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2月28日,重新印发《麻章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试行)》。二是2023年2月,组织人员指导百龙黄村、六坑村、岭头村、迈合村、文里李村、黄屋村等村庄进一步落实三个责任人的公示压实管理责任和建立管理台账。三是为切实整改水质管理问题,在2022年6月23日向各镇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中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村供水点的水质检测频率、费用,并附件“市区部分具备水质检测资质单位”,指导受益村庄送样检测;2023年3月,指导镇村对全区集中供水的水质检测情况进行了排查,对2022年来没有检测水质的供水点,由镇政府和村庄进行采样送检,按照《转发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通知》(湛卫函〔2020〕239号)的文件精神,检测18项指标,共送检90个用户末梢水水样,涵盖133个自然村或单位,90个水样的各项指标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一步要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点的巡查,对村庄反映的问题及时响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四是推进农村供水项目实效情况。积极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质,努力争取在2025年完成三同五化的目标任务,实现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的县级统管,做到区、镇、村各级分工管理明确,保障农村集中供水的实效。当前,作为“三同五化”重要项目之一的太平镇饮水工程正在顺利推进,计划2024年中旬建成主体工程,覆盖太平镇全镇自然村,届时可实现太平镇农村集中供水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和县级统一管理。
5.针对未能增强大局意识,未能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横向协调以及与乡镇的纵向联动,未能形成促进资金有效运行的合力问题。一是2023年1月30日,雷州山羊项目课题组将发票、支出凭据交麻章区农水局。2023年2月8日,我局发督办函给广东海洋大学,督促该校采取措施推进项目进展。2023年2月10日,我局与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一同到广东海洋大学雷州山羊保种场现场召开专题会,反馈巡察整改意见,查找项目存在问题。2023年3月31日,区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初验并通过,提交至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验收。2023年4月6日,湛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2017年雷州半岛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项目(雷州山羊保种场)进行验收并通过。二是2023年3月6日,我局再次向区财政局发出《关于将巡察整改中统筹资金项目的资金列入2023年区级预算的函》,申请安排资金用于支付各镇双季稻种粮农户补助,区财政局4月11日向我局复函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两年未动工的项目资金,已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2023年2月14日、3月8日我局领导和湖光镇政府多次沟通关于申请使用2019年农业应急救灾资金;3月1日,我局向区财政局发《关于将巡察整改中统筹资金项目的资金列入2023年区级预算的函》;3月6日,我局再次向区财政局发出《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项目以及已统筹项目资金需求的函》;3月14日,经沟通,湖光镇政府向我局发来《关于申请拨付2019年农业应急抗旱救灾资金的函》,申请2019年农业应急抗旱救灾资金用于抗旱救灾;3月20日,我局向财政局递交专项资金申请表,申请安排该项资金给湖光镇用于救灾资金使用。4月区财政局退回资金申请表,并于4月11日向我局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项目以及已统筹项目资金需求的函》表示,两年未动工的项目资金,已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我局严格按《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指引》,加强指导各镇按工作指引规范管理使用农业防灾救灾资金。
6.针对中央惠农补贴发放不到位问题。各镇耕地地力补助表已于2022年10中旬上报,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于2022年10底前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关于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监管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7.针对未能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研究工作问题。一是2023年2月8日,我局发督办函给广东海洋大学,督促该校采取措施推进项目进展。二是2023年2月10日,与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一同到广东海洋大学雷州山羊保种场现场召开专题会,反馈巡察整改意见,查找项目存在问题。三是2023年3月31日,我区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初验并通过,提交至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四是2023年4月6日,湛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2017年雷州半岛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项目(雷州山羊保种场)进行验收并通过。
8.针对涉农项目执行进度滞后问题。一是2022年11月,6个2021年度公益事业奖补项目村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结算,于2022年11月29日向区政府请示专项资金,经区政府批复后,区财政已安排预算资金,2023年我局已完成资金请款程序但财政暂未拨付资金,争取纳入2024年年度预算。2023年2月6日,我局向区财政申请拨付2022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资金;2023年2月8日,我局致函各镇要加快推动公益事业工作开展,务必按时按质推进及完成公益事业项目。二是2023年1月5日,我局到麻章镇调塾村“一村一品”番荔枝项目建设地点查看麻章镇调塾村“一村一品”番荔枝项目验收资料,现场管理规范,已除杂草。2023年2月8日,向湛江市双双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函反馈巡察整改意见;2023年2月12日,到市双双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出整改意见书。2023年2月15日,分管领导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到双双赢公司调研整改情况,并查找未验收原因。2023年4月17日,我局联合麻章镇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验收,专家组现场察看,审阅资料,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掌握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析进度缓慢的原因:40座农村生活污水站项目由于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预付款没按合同协定足额支付等原因造成项目进度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建管中心和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共同推进整改,完善了40座农村污水处理站(池)建设台账,摸清核实了总体情况。在巡察整改期间,除了2021年度完成的5座污水站,在2022年底又完成了5座污水站的施工,2023年完成3座,共完成了13座污水站的建设(其中,2023年完成的3座由麻章区乡村振兴连片连线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实施)。多渠道整合资金。由于涉农资金不足,本级预算薄弱,为充分利用债券资金,加快农村污水站的建设,除已经由麻章区乡村振兴连片连线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实施完成的3座站外,另外再将未开工的16座站调整15座污水站纳入各镇债券资金项目另行实施:一是将迈龙村1座污水站纳入麻章区乡村振兴连片连线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将新赤水村、南坡村、克初村3座污水站纳入麻章区麻章镇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二是将湖光镇云脚村、园坡村、山豪村3座污水站纳入湖光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三是将太平镇文里陈、六礼村、后坡村、山后村、山六仔村、高南村、塘中村、吕宅村等8座污水站纳入太平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我局通过与财政部门的协调,2023年将该项目纳入涉农和区级预算库,争取资金的支持。2023年1月12日,我局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和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召开专题推进会议,调度了项目进展情况,讨论研究了2023年项目的推进计划;2023年2月1日,我局在2023年麻章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汇报了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争取资金的倾斜支持。
9.针对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问题。一是跟踪落实光伏电站故障情况。经登录全国光伏监测系统,汇总麻章区全区光伏电站共28座,其中2022年9月23日数据显示有问题的光伏电站6座已整改完毕,2022年10月20日数据显示有问题的光伏电站5座已整改完毕,截至目前,麻章区全区光伏电站均正常运行;建立光伏联络员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光伏电站运行情况,在粤政易群发布通报提醒,对于长期未整改的光伏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并发出《关于抓紧开展光伏扶贫项目维修维护的通知》,督促各镇村定时定点检查光伏电站相关设备,维护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行。二是结合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行动,区乡村振兴局加强到镇村指导到户类资产管理,引导脱贫户用好到户类资产;根据省市关于到户类资产的管理要求,2023年1月29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到户类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组织人员开展到户类资产核查,及时更新到户类资产台账。加强到户类资产的引导和管理,截至3月31日,各镇已开展到户类资产登记台账全面更新工作,麻章镇和湖光镇已完成,太平镇4月6日已完成;2023年1月30日,区乡村振兴局、太平镇农办到太平镇通明村核查巡查问题整改情况,走访了养牛户和购买渔网户等8户脱贫户,其中6户养牛户因身体不适原因、缺乏劳动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养牛,2户脱贫户因渔网使用损耗不再继续使用,以上8户已如期脱贫,未对脱贫成效造成影响,核查情况符合“扶贫资产管理由贫困户自行管理,村集体加强监督指导”有关规定。
10.针对对水库移民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申报分配中,业务主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未能认真核对资金支付对象的资格和条件,造成不符合领取资格的人员领取了补贴问题。截至2022年11月7日,不符合扶持人口的5人主动全部退还不具备领取部分的移民直补金。
11.针对水利项目管护力量不足、运行维护薄弱问题。一是细化了全区37座水库的花名册、管护主体和管护内容,明确责任。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精神,志满水库、新坡水库是区管水库,由区水务中心作为管护主体;其他35座小型水库由镇村作为管护主体。二是分级分类落实:2022年9月27日,区委编办印发《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批复设立“水务中心”为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水库运维股”,于2022年12月17日全部通过二类向一类的过渡考试,正在加快按编制配备到位;2023年2月28日专题研究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党组会议上,同意水务中心招聘合同工加强工作队伍;积极推进实施“物业化管理”,为有效解决运行维护薄弱问题,结合实际和上级部署要求,于2022年8月25日,向区政府提交《关于<麻章区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请示》,《方案》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全区35宗小型水库实行专业化管护,继续争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工作;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麻章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为13宗(包含有龙井水库和高扬水库),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2023年底13宗水库已完成主体工程投入运行,目前正在组织验收工作;2024年积极争取区级预算的支持,包括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旱灾害防御经费、麻章区志满水库(中型)新坡水库(小一型)安全鉴定项目安全鉴定经费、志满钓鱼半岛挡墙抢修及志满水库溢洪道挡墙防护工程等,以不断提高我区水库的管护能力,持续做好水库安全运行和灾害防御工作。三是突出汛期管护,组织修编水库应急预案,加强实施;结合2023年汛期防汛备汛工作,加强水利项目管理力量力度,已更新2023年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启动全覆盖学习培训,于2023年3月完成区镇村各级责任人共60人的网络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2023年1月12日已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花名册,督促各镇每年在汛期前安排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逐一实现“闭环管理”;加强对水库的维修养护,2022年落实资金由各镇开展14宗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资金已由财政拨付各镇实施,并明确了每个水库的维修养护内容,2023年2月28日,发函各镇政府,督促落实14宗小型水库(含潭龙水库)的维修养护工作。目前,太平镇3宗水库、麻章镇6宗水库、湖光镇5宗水库的相关维修工作已完成。群井水库在2021年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在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批准后,加强后续运维。
12.针对涉农资金投入后续管理工作不完善问题。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厕所革命的工作指导,于2022年12月14日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麻章区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十四五”期间奖补办法》;2023年1月9日联合财政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2023年6月30日制定了《麻章区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实地检查核查力度,2022年5月至10月我局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厕所,我局及时反馈问题给各镇,要求各镇立时整改,开展镇级摸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我局,2022年2月上旬,我局针对各镇反馈问题厕所整改情况,组织了整改抽样检查,确保问题厕所在“十四五”期间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立即将问题反馈给各镇,并于2023年1月31日、2月1日到实地进行“回头看”,现场督促镇村对问题公厕进行整改。至2023年2月16日,巡察组反馈4个问题公厕已整改完毕。同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每季度对各镇农村公厕建设和运维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位、跟踪到位,提高后续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实施《麻章区政府关于印发麻章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湛麻府办函〔2021〕60号),建立健全监督第三方运维台账,特别是污水处理后水质检测要严格执行合同每季度检测一次、每次覆盖25%,水质检测由区或镇或村相关人员见证取样和送样,确保送检水样的真实性。2022年第四季度,建管中心已见证取样送样24座污水处理站的水样检测。从2023年第一季度开始,第三方运维(含水质采样检测)实行全程监督。该项工作将长期坚持,作为运维质量的保障措施之一。多渠道整合资金:2022年利用涉农资金,由镇村实施了太平镇村内道路硬底化、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麒麟村),该项目在麒麟村新建DN600环村排污主管道675.22米,新建DN300巷道排污支管315.89米将污水接入主管道,新建检查井60座,有效的提高了村内污水的收集率,污水站的污水处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2023年2月28日,发函麻章镇将大塘村排污管网纳入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或专项债项目库,发函太平镇将东岸村排污管网纳入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或专项债项目库,争取早日开工。麻章镇将大塘村巷道硬底化及排污管网建设纳入了麻章镇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太平镇将东岸村、麒麟村排污管网建设项目纳入了麻章区太平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对全区已投入运行的农村污水处理站,敦促运维单位加强污水处理站的巡查和运维,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除了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同时建立运维工作群,工作群员包括我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人员、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以及各镇相关领导等,运维单位将每天的运维情况发送到群内,接受监督,2024年争取区级预算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区内农村污水处理站开展运维工作。
13.针对未能按照计划推进水利项目实施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存在水利项目执行进度滞后问题。一是北桥河碧道工程:2023年1月9日,建管中心和工程股有关人员共同分析本项目执行进度滞后的原因,主要是村庄未能提供建设用地;项目已纳入2023年区级预算项目库,由区级预算安排部分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进;2023年2月23日发函施工单位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重新调整施工组织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现场实际组织施工,由设计单位针对项目用地和湛江大道的情况,完善设计方案。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3年1月9日,建管中心和工程股有关人员共同分析项目执行进度滞后的原因,由于水库的土地权属是村庄,群众不能及时清除用地范围的青苗和附着物,提供施工条件;多渠道整合资金,将项目纳入涉农项目库、一般债券项目库和区级预算库,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2023年底已完成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目前正在组织验收工作。
14.针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各类台账不严谨问题。一是2023年2月9日-2月20日,通过核查麻章区扶贫资产登记汇总表,对太平镇太平居委会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构建时间和结束时间为同一天2017年10月13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修改为构建时间2017年10月13日、结束时间为2037年10月13日;太平镇陈渔村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的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修改为结束时间为2040年3月29日;并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登记表录入情况并进行了相应修改。2023年2月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产台账管理的通知》,加强台账审核,对各镇扶贫资产台账进行实地核查,明确管护责任人,进一步提升扶贫资产台账准确性。二是我局于2023年1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保洁员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村加强统筹统计,加强保洁员日常管理、摸清保洁员工资底数、进一步完善村级保洁员台账。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我局对各镇2023年2月中旬更新核准保洁员名册资料上,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形式,进一步核查各村保洁员台账的数据信息,至2023年2月底对三个镇保洁员名册信息抽查核准。建立核查机制,每半年随机抽查村庄保洁员信息、工资发放等情况,确保做到人员信息真实、数据夯实。
15.针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限上报资料,导致上级超额下拨专项涉农资金问题。一是2022年11月7日,我局按照往年做法,将2022年中央资金(耕地地方补贴)总额比实际多发放的资金,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结转到2023年。二是2022年12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结转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在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将扣除相应金额。三是按照往年做法,省农业农村厅6月下拨地力补贴资金结转到2023年。
16.针对水利发展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年中项目预算金额调整幅度大问题。一是2023年1月9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建管中心、工程股有关人员进一步研究梳理,共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由于历史原因,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土地权属均为村庄所有,建设中的计划进度和建设用地的提供不匹配、不及时,造成进度滞后和资金的调整。在今后的建设中,需及早谋划,在施工招标前落实建设用地和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做到完成招标即可进场施工,加快资金的合理使用。二是旧县河治理项目:项目施工已完成,2023年2月20日,发函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加快现场的整理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报监理单位审核,组织完工验收。目前所有的竣工资料已收集完成,报质监站备案审核中。三是那郁河治理工程:2023年3月21日,区水务中心领导带队到现场进行调研,与云脚村的村干部协商建设用地和进一步了解存在的问题。根据现场情况,云脚村河段基本没有河堤,河道两侧就是耕地,还有部分是遂溪县建新镇的插花地,建设用地涉及127户农户,施工条件复杂。区水务中心和业务股室继续跟踪和加强项目用地的协调,提供施工条件。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批申请,避免产生预算金额的调整。四是统筹资金:由于涉农资金未下达,2024年根据区级预算的安排推进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17.针对没有加强对涉农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问题。一是成立由局分管业务领导为组长、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股室业务同志为成员的农经工作专班,跟进办理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展情况;二是由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同各镇农办推进相关工作,引导村集体因地制宜推进项目实施。2020年度我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共15个,其中麻章镇共5个项目村,其中2个(新兴、聂村)已产生收益,剩余的3个(古河、厚礼北、调塾)由于资金已被财政统筹,暂无法如期与湛江诚立砂石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收益合同;湖光镇共5个项目村,其中2个(杨雪、外坡)已产生收益,剩余的3个(西岭、园坡、群井)已向区政府申请变更项目为与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收益合同;太平镇共5个项目村(边凭、北山、造甲、肖渔、塘边),已完成整改,均开展投资收益,但由于前期收益较低,现已变更与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收益合同。
18.针对未能加强对乡镇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监督,出现资金滞留闲置现象问题。我局于2023年1月30日发出《中共麻章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1月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库建设的情况通报》,要求各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醒区财政部门抓紧拨付2021年市级配套资金,严格落实《湛江市麻章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建立长效机制,每月不定期到各镇现场核查推进驻镇资金项目使用。2月21日,召开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竞标争先座谈会,推进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出进展;3月1日再次发函至区财政部门要求3月5日前下拨2021年市级配套资金,在我局持续催促下,该资金已于3月28日下拨各镇。3月8日组织召开中共麻章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推进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出进展。3月31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支出任务的通知》,要求各镇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19.针对未能认真落实加强投资监管,出现不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不按时开工现象问题。一是温室大棚情况。2023年2月8日,向湛江集福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发函反馈整改意见。2023年2月15日,分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到集福公司推进整改情况。2023年2月28日,分管领导于财政局沟通,建议将温室大棚欠款列入2023年预算,建设简易大棚项目纳入2023年预算。2023年3月6日,我局向区财政局发出《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项目以及已统筹项目资金需求的函》,要求尽快落实温室大棚资金,有利于推动项目工作。2023年4月3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温室大棚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组织现场查看、审阅资料,提出了完善资料意见,完善后通过验收。二是我局2023年3月6日发函区财政局尽快落实简易大棚项目投资资金,推动项目建设,4月11日财政局复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两年未动工的项目资金,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20.针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未能做到真实合规,存在虚报工程完成量问题。一是项目法人在巡察期间已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现场碧道标识牌只安装7个,因部分碧道未建成,造成安装条件不成熟,另外19个制作完成放在仓库中。二是2023年2月27日,施工单位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退回相关款项。三是发函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做好下一步的施工组织方案,根据现有条件确保项目的建成和组织完工验收。四是下一步加强业主、监理单位对项目的监督,严格管理,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对施工进度到现场一一严格审核,杜绝发生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领域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1.针对未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项目建成后闲置问题。发挥了农民合作社服务长效机制,2023年我区培育新增成立农民合作社77家。一是我局于2023年1月17日成立专项督导小组,指导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建立农民合作社服务长效运营机制,推动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发挥精准服务作用。二是与创景园公司沟通联系,了解存在问题,并就资金问题与区财政沟通,2023年2月8日,我局向区财政致函,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对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主体责任不力,没能充分贯彻落实“三资”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整改。
1.针对麻章区农水局党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不力,缺乏部署问题。一是2023年2月3日,在局党组会上,通报2023年1月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情况和“三资”管理巡查整改进度。2月28日,将我区现阶段“三资”工作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工作计划、巡察整改情况等方面向党组会报告。二是2月28日,经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印发《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三农”政策法规学习制度》,将学习“三资”管理有关法规政策纳入学习内容,明确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学习,促进“三资”有关政策法规学深学实。三是4月25日,我局向区政府提请学习《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暂行规定》,切实做好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共性问题整改工作。四是4月25日,我局向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致函,反馈全市三资巡察共性问题,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2.针对麻章区农水局党组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培训不重视问题。1月10日,区农水局、区“三资”办前往太平镇对镇“三资”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会,对镇提出的资产核资、合同归档等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一作出了回答。培训会结束后,先后前往甘园、洋西、塘北等村督促村集体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按时按质完成整改,进一步保障村集体利益。1月16日,区农水局、区“三资”办前往麻章镇,邀请平台技术人员对镇“三资”工作人员进行电子交易业务培训。1月17日,区农水局、区“三资”办前往湖光镇,对湖光镇农办、“三资”办及各村(组)业务骨干进行农村集体“三资”政策宣讲,加强其“三资”管理意识,并提高“三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1月17日,区农水局成立专项小组,负责下一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督导工作。2月6日,与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技术服务公司工程师预约时间,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班。2月9日,在太平镇组织各经济组织社长、干部,重点围绕资产资源管理、交易程序等方面召开“三资”业务培训会。2月28日,在太平镇组织各经济组织社长、干部,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核资管理水平。
3.针对“三资”管理平台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问题。一是2022年12月7日,我局向区人社局提交《2023年麻章区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申报表》,局主要领导积极同人社局协调,做好我局2023年招录工作。二是2023年3月20日,我局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非编制)人员,已于2023年6月1日完成招录。三是2023年3月29日,向区政府请示,要求提高三资管理人员待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2733046;邮政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1号3014室;电子邮箱:zjmznsj@126.com。
中共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