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号)要求,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并认真、完整准备相关申报材料,避免因申报不及时、申报材料错漏等影响职工正常领取基本养老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社保权益。其中,涉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应当提前为职工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并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为职工办理停保手续。
办事指南详见附件。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办事指南(湛江市 202501).doc
(转载自湛江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