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清:
你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东镇街71号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原批建情况
2023年8月28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300062号),同意黄华清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东镇街71号建设一幢六层框架结构住宅楼。住宅楼四至:该建筑东北至东北侧建筑物3.01~3.02米,东南侧退让用地红线1.5米,至东南侧建筑物3.51~3.56米,西南至西南侧建筑物0.64~0.66米,西北至西北侧建筑物2.62米。框架结构六层,建筑基底面积90.9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634.92平方米(含天面层建筑面积8.97平方米);首层层高3.8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19.8米(不含天面楼梯间高度2.18米及电梯间高度)。二楼以上东南侧外挑1.5米阳台,阳台为栏杆式。
二、现实建设情况
该建筑东北至东北侧建筑物3.01~3.02米,东南侧退让用地红线1.5米,至东南侧建筑物3.51~3.56米,西南至西南侧建筑物0.64~0.66米,西北至西北侧建筑物2.62米。框架结构六层,建筑基底面积90.9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634.92平方米(含天面层建筑面积8.97平方米);首层层高3.8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19.8米(不含天面楼梯间高度2.18米及电梯间高度)。二楼以上东南侧外挑1.5米阳台,阳台为栏杆式。
三、核实意见
(一)该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30006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住宅楼为六层框架结构,基底面积90.9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34.92平方米。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的资料。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