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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太和工业小区环境保护自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3 16:32   来源:麻章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粤环监察函〔2021〕54 号)文件精神,我太和工业小区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环评情况

  2020年7月,《太和工业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获评审通过,取得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关于印发《太和工业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湛麻环函〔2020〕11号)

  根据审查意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目前,园区规划环评文件通过市环保部门审查并已开发建设至今未超过5年,园区暂未完成跟踪评价工作。

  目前园区暂未开展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

  二、“三线一单”情况

  1.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园区北侧为合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本规划园区部分用地(为金康西路北侧防护绿地,面积约4.88hm²)位于合流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湛江市麻章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承诺不开发金康西路北侧地块。规划园区北部金康西路为园区与合流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分水岭,规划在金康西路两侧设置45m宽防护绿地,以保护合流水库不受园区工业生产的影响。

  建议临近村庄居住区的工业用地,以引入生产工艺简单、气排放量少、噪声影响小的生产企业为主,确保引入企业厂区与邻近敏感点的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规划在金康西路两侧规划45m宽防护绿地,以保护合流水库不受园区工业生产的影响。规划在供电设施、燃气设施、铁路两侧、村庄与工业区之间建设一定距离的防护绿地。

  2、环境质量底线

  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园区纳污水体北桥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评价,附近水体为合流水库和雷州青年运河东海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确保园区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园区生产和生活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园区工业集中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工业区周边的村镇、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和行政单位满足2类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园区用水规模不大,区域供水设施完善,供水规模可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

  根据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园区可供给土地资源可满足规划园区建设需求。严格按照目标值要求引入企业,保证入园企业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产值综合能耗、工艺装各等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入园产业总体要求:根据清洁生产和准入条件要求,入园产业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新引入企业不得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日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工艺设备、产品。禁止引入重污染行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的引入,重点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低水耗的产业,水污染型企业的引入应慎重。

  三、污染治理工作

  园区主要废水排放来自湛江德利车辆部件部件有限公司,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经处理后纳入麻章污水处理管网,流入麻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园区内无高温锅炉和集中供热设施,个别企业废气经自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园区废物统一收集后由麻章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企业污水总排放口、废气治理措施排放口、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对规划园区周边水体和纳污水体进行监测,对周边敏感点大气环境、声环境进行监测,对区域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

  对园区内工业企业环境风险事故特点,管委会已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成立了园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环境污染防治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存在问题

  由于园区刚刚成立,许多配套设施尚未完善,基础设施不健全,没有形成独立的供水和排污管网,现依托麻章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管网,解决园区内污水处理。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集中精力,加快解决基础设施问题,完善路网、水网、电网的建设。剩余92亩土地引进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

  湛江市麻章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17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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