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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自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3 16:30   来源:麻章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麻章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在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各股室密切配合下,围绕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以环境综合政治行动为抓手,以构建和谐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园区综合生态环境,企业环境,人居环境和卫生环境。

  一、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

  2015年2月5日,针对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的报告书,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在广州市主持召开了《广东湛江麻章经济开发区(国家核准范围)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复核会。会议邀请了4位专家组成专家组。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建设单位广东湛江麻章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评价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和代表认真听取了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修改内容的汇报,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专家复核意见《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较全面,确定的评价因子和标准合适,开发区规划方案介绍较清楚,环境现状调查结论总体可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及预测方法基本符合有关技术导则的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报告书》按要求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向省环保厅申请报批,省环保厅认为广东湛江麻章经济开发区已基本开发完,因此不再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2021年6月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麻章经济开发区环境跟踪评价,7月向区政府请款解决经费问题,待批准。环境评价前期工作已经开展。

  (一)生态保护红线制定情况

  (1)生态空间管制

  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广东省陆域生态分级控制图》、《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湛江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麻章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20年》等文件。

  规划园区用地不属于广东省生态严控区,不属于主体功能区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法定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对其他对于维持生态结构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

  (2)生活空间管制

  麻章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有村镇居住用地,少量城镇建设用地(工厂、仓储用地)、教育用地。

  规划园区内现有村庄用地划分为生活空间,作为居民生活集中区域,不得设置工业生产企业,居住用地尽量开发作为生产空间配套的住宿区,尽量避免商品楼开发。

  (3)生产空间管制

  规划园区内工业用地及配套的生产设施集中区域,划为生产空间。生产空间主要作为工业产业发展区域,也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企业生产厂区内尽量少设置宿舍,员工尽量安排在周边的生活空间;原则上不应设置学校、医院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园区环境质量底线制定情况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规划园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如下表):

  表1 规划区环境质量达标要求

环境要素

评价因子

环境质量达标要求

地表水

水温、DO、pH、CODCr、BOD5、氨氮、SS、石油类、总磷、镍、铜、铅、镉、砷、汞、六价铬、挥发酚、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磷酸盐、LAS

确保南溪河、旧县河、北桥河上游水体质量,只能改善,不能恶化。

大气

NO2、SO2、PM10、PM2.5、H2S、NH3、臭气浓度、VOCs、非甲烷总烃

SO2、NO2、臭氧、PM10和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值, VOCs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非甲烷总烃参考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等效A声级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恶化

地下水

pH、总硬度、氨氮、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铅、氟、砷、汞、镉、六价铬、硝酸盐、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恶化

土壤

pH值、Hg、Cd、Cu、Pb、As、Cr 、镍、锌、总石油烃类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恶化

  (三)资源利用上线

序号

资源环境承载力

主要依据

备注

1

(1)水资源承载力:本区用水由麻章自来水厂提供,供水设施与麻章城区供水网络贯通。

(2)大气环境容量:我区为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区内SO2、NO2利用率较低,还有较大剩余容量。

(3)水环境承载力:在保障收纳水体达到所执行的三类标准的前提下,本区受纳水体的CODcr、NH3-N还有剩余环境容量。

《广东湛江麻章经济开发区(国家核准范围)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复核意见》

  (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麻章经济开发区位于湛江市区西部,是湛江市承东启西的交通枢纽,是湛江市西南出口门户和通向海南、大西南的门户,规划区范围内有三十多条村庄及学校,规划区外围有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不宜发展重污染行业,特别是大气污染型和水污染型行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引进鼓励类项目入园建设,大力发展食品加工、制药、机电、装备制造等行业,要求入驻项目采取清洁能源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必须达成到国家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强化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管理。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

  1、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2、排放含有《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的生产工艺的项目。

  3、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等企业应严格限制进入。

  4、重水污染型的项目和企业,禁止引入金属冶炼、电镀、电子线路板加工、含氰沉锌等产业,禁止引进重污染石化和化工、化学制浆、造纸、纺织、印染等产业。

  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分类

禁止引入项目类型

行业类型

高污染燃料发电及供热、金属冶炼和压延、水泥制造、化工及石化制造、建材工业、造纸、化学药品及生物生化制品制造、纺织印染、制革、大中型机械制造、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一般固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等重污染型。

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类、限制类

工艺类型

电镀、电解工艺

污染物排放

排放含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26-2001)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废水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打不打麻章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涂装工艺线VOCs废气收集率低于90%

  二、污染治理工作

  (一)园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全部经由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麻章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做深度处理。开发区内所有污水均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统一进入麻章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北桥河。

  (二)废水污染源监测对麻章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监测系统,在污 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前废水入口和处理后的排放口设立监测点,监测项 目为流量、pH、CODCr、BOD5、NH3-N、挥发酚、六价铬、锌、石油类、总氮、总磷,每季监测3 日,每天采样1 次。对开发区污水 处理厂入口、排污口每年每个采样断面监测两次,丰水期一次,枯水期一次。监测因子为pH、DO、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NH3-N、挥发酚、六价铬、锌、石油类、总氮、总磷。

  三、管理制度工作

  为建立健全开发区的清洁生产管理体系,园区联合湛江市创伟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组建清洁生产服务平台,基于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理念,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循环经济理论、清洁生产理论等为指导思想,提出开展园区清洁生产规划的工作技术路线及工作要点,为创建清洁生产园区、开展园区清洁生产奠定理论基础。通过对园区清洁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编制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并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为园区整体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提供科学依据。通过构建评判园区清洁生产水平的指标体系,指明清洁生产工作推行的方向、跟踪清洁生产的发展水平、阶段考核规划实施的绩效。通过园区循环化改造、企业和园区绿色升级改造,导入先进的清洁生产思想和技术,全面提升园区清洁生产水平。

  四、存在问题

  目前园区无专门尾水处理设施,无专职园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人员,无专业性专家人才负责开发区环境监测管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佰洋二期征地拆迁工作,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湛江市麻章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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