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自然资(公告)〔2021〕9号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项目留用地)》于2021年4月29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以《湛江市麻章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440811202101)批复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成果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文号:《湛江市麻章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440811202101)
三、批准时间:2021年4月29日
四、方案情况:
本方案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0000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广东省湖光农场新坡分场,现状为农用地7.9999公顷(其中耕地1.0007公顷、园地6.989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02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五、规划图件:(见附图)
特此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LS01LS02).jpg
湛江市麻章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LS01LS02).jpg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