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麻章段)]于2026年3月16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湛江市麻章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麻章段)]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26年3月18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将满足目前石化企业的用气需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工业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湛江市“工业立市、以港兴市、生态建市”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麻章段)用地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均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落实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以保证项目后续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规定,本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麻章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情况
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麻章段)共涉及3个地块,面积0.5789公顷,位于麻章区麻章镇柳秀分场、麻章区麻章镇新坡分场、麻章区湖光镇湛江市盐场。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5789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影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符合控制线的管控要求。后续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3月16日
四、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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