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金龙、吴翠平:
你们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民兴二路30号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批建情况
2025年3月26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5GG0025580号),同意钟金龙、吴翠平位于湛江市麻章区民兴二路30号加建一幢第二至六层框架结构住宅楼。住宅楼四至:东侧退缩用地红线0.1米,至东侧建筑物1.07~1.1米,南至南侧现状道路边缘2.14~2.15米,西至西侧建筑物2.76米,北至北侧现状道路边缘线3.25米。加建第二至六层框架结构,加建建筑基底面积79.35平方米,加建建筑面积579.75平方米(含天面层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第二至六层层高3.2米,加建建筑高度16.0米(不含天面楼梯间高度2.18米)。二层以上南侧、北侧各外挑1.5米、西侧外挑1.0米栏杆开放式阳台。
二、建设情况
该加建建筑东侧退缩用地红线0.1米,至东侧建筑物1.10~1.13米,南至南侧现状道路边缘2.07~2.09米,西至西侧建筑物2.73米,北至北侧现状道路边缘线3.29~3.31米。加建第二至六层框架结构,加建建筑基底面积79.35平方米,加建建筑面积579.75平方米(含天面层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第二至六层层高3.2米,加建建筑高度16.0米(不含天面楼梯间高度2.18米)。二层以上南侧、北侧各外挑1.5米、西侧外挑1.0米栏杆开放式阳台。
三、核实意见
(一)该加建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5GG0025580号)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住宅楼为加建第二至六层框架结构,加建建筑基底面积79.35平方米,加建建筑面积579.75平方米。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规划核实的资料。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8日
粤公网安备 440811020000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