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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有关事项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时间:2024-05-24 11:08:0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将进行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二、申报程序
(一)本着自愿申报原则,按要求向区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 (二)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区文广旅体局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区级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通过名单,报区人民政府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项目申报单位需向区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写明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等(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5-7分钟项目申报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3.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以A4纸印刷,一式10份(原件2份、复印件8份)、项目分布图(A3纸质彩色印制)、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2份。 (3)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书、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彩色扫描页(pdf格式);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由区非遗保护中心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 (三)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
五、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报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概不受理。
受理单位: 麻章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杨淞淘 0759-2733326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南通路2号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邮编:524000 电子邮箱:26095637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