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粤涉农办〔2021〕1 号)文件的要求和报送2021年涉农补充项目联合审查工作安排,经区涉农整合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1年涉农补充项目申请补助情况表》予以公示,确定补充项目5个,共3209.25万元,公示期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涉农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区涉农办联系电话:273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