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桥、梁兆益、梁晶晶:
你们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富通路17号1号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批建情况
2025年3月31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5GG0028598号),同意梁思桥、梁兆益、梁晶晶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富通路17号1号楼加建第二层框架结构住宅楼。住宅楼四至:东北至东北侧建筑物0.5米(退让用地红线0.5米),东南至东南侧用地红线48.17米,西南至西南侧围墙0.2米(退让用地红线0.2米),西北至西北侧现状道路边缘线7.48米。加建第二层框架结构,加建建筑基底面积209.05平方米,加建建筑面积216.58平方米(含天面层建筑面积7.53平方米);第二层层高3.2米;加建建筑高度3.2米(不含天面层高度2.18米)。
二、建设情况
该建筑东北至东北侧建筑物0.5米(退让用地红线0.5米),东南至东南侧建筑物25.5米,西南至西南侧围墙0.2米(退让用地红线0.2米),西北至西北侧现状道路边缘线7.48米。加建第二层框架结构,加建建筑基底面积209.05平方米,加建建筑面积216.58平方米(含天面层建筑面积7.53平方米);第二层层高3.2米;加建建筑高度3.2米(不含天面层高度2.18米)。
三、核实意见
(一)该加建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5GG0028598号)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加建住宅楼为二层框架结构,基底面积209.05平方米,加建建筑面积216.58平方米。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规划核实的资料。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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