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堪远  副书记

工作分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陈云  副书记

工作分工:区委副书记,协助区委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和处理区委日常工作,负责“三农”、“百千万工程”工作,分管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农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协党组、湖光农场。

黎妮  副书记

工作分工:区委副书记(挂职),负责广州市白云区对口帮扶麻章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协助分管区委农办,协助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方面工作。

莫忠杰  常委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兼任区委统战部部长,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台港澳事务工作,分管侨联、工商联工作;负责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残联,联系科协方面工作。

林杰  常委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兼任区委宣传部部长,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意识形态、网络信息安全、新闻出版、国防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区委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委教育办、区文联、区档案馆和党史研究工作,联系中高等院校工作。

郭波  常委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兼任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党校校长,负责组织、基层党建、干部、人才工作和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分管区委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公务员局、区关工委。

李开河  常委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渔业、乡村振兴、气象、老区建设、交通运输、招商、政务公开、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行政服务中心方面工作

张培  常委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统计、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及督办、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社、电力、国有资产监管、外事、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工作

张莹  常委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兼任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反腐败工作,分管区委巡察办和区委巡察组。

黄映霄  常委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兼任区委政法委书记,负责政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和区直政法单位。

王东  常委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负责武装、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工作,联系驻区部队工作,协助分管涉军问题的信访维稳工作。

蔡芳林  主任

工作分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兼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

李景隆  副主任

工作分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作,监督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安全生产、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指导人大常委会机关挂点村工作。

肖俊裕  副主任

工作分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扫黑除恶、禁毒、信访等工作;联系指导湖光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容剑东  副主任

工作分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管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监督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负责指导人大常委会机关挂点社区创文巩卫工作。

蔡有利  副主任

工作分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监督农业农村和水务,负责宣传、智慧人大运用等工作;联系指导湛江经开区人大联络处工作。

吕红波  副主任

工作分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监督发展和改革、科工贸和信息化、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政务数据管理、金融、招商、税务、经济技术开发、森工产业园等工作;联系指导麻章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王文光  副主任

工作分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监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指导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联系指导太平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黄堪远  区长

工作分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张培  副区长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统计、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及督办、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社、电力、国有资产监管、外事、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工作

李开河  副区长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渔业、乡村振兴、气象、老区建设、交通运输、招商、政务公开、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行政服务中心方面工作

陈义标  副区长

工作分工: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海防与打私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工作,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交通管理方面工作。

李倩怡  副区长

工作分工: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妇女、儿童方面工作,联系高校、妇联、工会、共青团和关工委方面工作。

李华杰  副区长

工作分工: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根据上级组织部安排到海南省挂职,挂职期间暂不参与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

黄勤谋  副区长

工作分工: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自然资源、海洋、土地储备、城市更新、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城区供水、人防方面工作。

陈鹏宇  副区长

工作分工: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内外经贸、科技、产业园区、非公经济、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人民武装、信访、通信方面工作。

王立光  副主席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副主席:负责区政协全面工作。分管提案文史委和海外联谊、学习培训工作以及委员小组学习培训和港澳事务组,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人民团体,以及人社、应急、数据管理等单位工作。

孙兴旺  副主席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副主席。分管经济科教委的法制方面工作以及委员小组社会与法制组,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联系区监察委,公、检、法、司和军人事务等单位工作。

何名景  副主席

工作分工:副主席。分管经济科教委的经济、科技方面工作以及委员小组经济组,联系产业园区、财政、税务、科工贸、审计、统计和企业方面工作。

冯波  副主席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副主席,分管办公室、经济科教委的环境资源方面工作以及委员小组环境资源组,联系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环保、市场监管等单位工作。

李爱良  副主席

工作分工:副主席,分管经济科教委的教育、文广体育旅游、卫健方面工作以及委员小组科教文卫体组,联系卫健、医疗保障、教育、文广体育旅游、文联等单位工作。

陈建励  副主席

工作分工:副主席。分管农业和农村委工作以及委员小组农业和农村组,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联系区委农办,政府农业农村和水务、交通、民政等单位工作。

余卫明  秘书长

工作分工:党组成员、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张莹  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区委常委,兼任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反腐败工作,分管区委巡察办和区委巡察组。

王斌  纪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协助张莹同志分管干部监督室;协调区委巡察日常工作,王斌分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教调研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含联系的派驻机构、追逃办)。

梁斌  纪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含联系的派驻机构)、第二纪检监察室(含联系的派驻机构)、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彭明荣  纪委常委

工作分工:区纪委常委,协助梁斌同志分管第二纪检监察室(含联系的派驻机构)、第六纪检监察室。

朱帅敏  纪委常委

工作分工: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协助王斌同志协调区委巡察日常工作;协助王斌同志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宣教调研室。

陈华春  纪委常委

工作分工: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协助王斌同志分管第三纪检监察室(含联系的派驻机构、追逃办);协助梁斌同志分管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吴丹凤  纪委常委

工作分工: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协助梁斌同志分管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含联系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