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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区城综局上半年涉及“证照分离”改革情况汇报

2019年区城综局上半年涉及“证照分离”改革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 号)及《关于在全市推进“证照 分离”改革的通知》(湛工商〔2018〕80 号)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把证照分离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

   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编号0114019001)实行告知承诺,在优化前提供材料9份,优化后提供材料6份;优化前办理时限为20日,优化后办理时限缩短为15天,现已办理案件数量0份。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管理法律法规难以和实际监管相结合;二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防止审批与管理脱节,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监管职责要分清。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划清审批、监管部门间的权限及职责分工,积极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二)信息共享无障碍。推进登记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充分交换,尽快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三)加强审批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对涉及改革内容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文书规范、系统操作、信息传输等开展专门培训。

 

 

                 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