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部门、各驻村工作队、各村: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神,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并持续巩固到2021年,现将《湖光镇持续开展打赢脱贫攻坚战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镇扶贫办反馈。联系电话:0759-2802185。
湖光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
湖光镇持续开展打赢脱贫攻坚战两年行动方案
(2020-2021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神,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并持续巩固到2021年。现就持续开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镇统筹协调、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构建脱贫攻坚责任体制机制,坚持脱贫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瞄准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人口,因地制宜、精准发力,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深化精准帮扶,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稳定实现全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相对贫困村赤忏村委会出列,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主要有:全面解决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相对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测算数9060元),相对贫困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测算数13000元);相对贫困村赤忏村委会7条自然村以实现路面硬化、达到整洁村建设标准,贫困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稳定脱贫攻坚政策到2021年7月,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扶贫产业。
(1)充分发挥我镇辖区内农业科研机构众多的优势。重点以草畜一体循环养殖作为本镇“一镇一业”产业扶贫的龙头引领,采用“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基地+贫困户”的合作模式,由公司先行建设好示范基地,积累饲养管理、牛肉生产、产品销售一系列经验,逐渐将饲养面向周边农户扩大推开,由农户负责饲养肉牛,进一步谋划群众增收好路子、一镇一业好路子,通过产业示范带动贫困人口发展养殖业,尽早脱掉贫困帽子。
(2)打造湖光富贵竹扶贫产业。依托湖光镇位于城郊的地理优势和悠久的富贵竹种植、加工历史,以湖光镇和富园艺加工场、湖光镇兰盈园艺加工厂为示范带动,与开展种植富贵竹贫困户签订产供销协议,畅通销售渠道,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经营收入。
(3)挖掘农业龙头企业、农海产品加工业的务工吸纳能力。充分摸查本镇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海产品加工企业底数,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开发及设立贫困户就业岗位,探索与企业开展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合作协议,对广泛吸纳贫困户就业或签订产供销合同的经营主体,优先考虑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项目支持;引导贫困户投入扶贫资金,享受企业受益分红,获得稳定收入。
2.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完善产销对接机制。
(1)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开展“扶贫产品进机关”活动,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扶贫产品销路难问题,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和推进消费扶贫工作,打造我镇社会扶贫公益品牌,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合力关爱的良好格局。
(2)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扶贫产业基地和相对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广以购代销的扶贫模式。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冷链仓储、物流配送和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产业扶贫”,支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与大型综合电商平台合作,推动农海特产品“网上行”,打造农海特产品互联网品牌,建立健全覆盖镇村和农业产业基地的电商服务站(点)。
(3)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相对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入股、土地托管、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模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4)加大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健全镇级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体系,对脱贫致富带头人组织实施全覆盖培训,培养一批在贫困村创业发展、增收致富并带领贫困群众共同致富的骨干力量,辐射带动一批相对贫困户。
(5)深入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千村大对接”行动,为相对贫困村提供技术服务和产业支撑,有效支持贫困村脱贫致富。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相对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6)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加大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鼓励各地立足传统农业优势,深入挖掘资源潜力,积极开展农产品“扶贫品牌”培育和塑造,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三品一标”、宣传推介的支持力度,办好扶贫农产品展销会。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市场销售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与扶贫产业结对全覆盖。
3.规范发展资产收益扶贫。完善收益分配管理机制,健全农户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推广“保底收益+按股金分红”分配方式,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风险防控,保障贫困户权益。鼓励各地将财政投入资金统筹投入到有能力、有扶贫意愿、能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好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或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优先分配给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户,并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通过就业脱贫增收,切实使贫困户成为资产的使用者和受益者。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到2019年年底,引导实现有意愿的相对贫困户参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获得稳定分红收益。资产收益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到2020年度,脱贫不稳定、脱贫困难问题得到全面妥善解决。
三、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4.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发展一批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贷款支持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引导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到镇村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并优先照顾贫困人口在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创办的企业就业。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力度,通过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居家灵活就业,引导贫困劳动力居家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引导村级卫生保洁员岗位用于扶贫的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鼓励各地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和吸纳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收入。
5.大力加强就业服务。全面摸排贫困户劳动力结构,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精细化就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指导,确定专人“一对一”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引导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加强佛山市与我镇劳务输出合作,组织推动佛山市积极筛选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定期向贫困地区定向发布劳务输出岗位信息,积极帮扶贫困人员到珠三角发达地区就业。实施家政和护工对接扶贫行动,完善家政和护工就业保障机制。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组织有意愿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开展技能提升集中培训、定点培训,着力培养优质从业厨师。广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扶贫,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打造和推广一批劳务品牌,以劳务品牌带动转移就业。
6.开展技能扶贫行动。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广泛发动辖区内各大高校和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实际,根据相对贫困户意愿,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家庭服务业培训、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符合贫困人员需求的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并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对所有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及时推荐就业岗位,确保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享受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100%享受到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
四、统筹推进保障性扶贫
7.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精准开展贫困学生在校信息核查,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8.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1)将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继续实施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对突发重大疾病、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帮扶力度。全面落实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区城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2)加强对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加大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力度,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大对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3)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摸清贫困户房屋现状,加大力度推动房屋修缮工作,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9.强化综合性保障扶贫。
(1)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相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定期开展低保贫困户核查,切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脱贫困难户政府保障力度,不断巩固脱贫质量。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养老金发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足额领取养老金。
10.推动解决因残致贫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鼓励各村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
11.开展扶贫扶志行动。
(1)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政策引导,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推广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全面推行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及奖补工作,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帮扶项目。加强典型引导,每年开展“脱贫致富明星”评选活动,总结推广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
(2)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基层协商作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良好生活风气。加强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3)深入推进文化扶贫工作,加快农村文化室建设,加强“农家书屋”的提升和后续管理。
(4)将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
12.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继续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确保2020年底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8%以上。加强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全面解决相对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13.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大力推广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五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和数字广播、高清电视、互联网户户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部完成。
六、深入实施社会扶贫行动
14.协助深化对口帮扶。协调帮扶单位把人才支持、市场对接、就业帮扶、资金支持作为重点,健全镇协调联动的对口帮扶机制,加大力度协助佛山市开展对口帮扶。突出产业帮扶,深化产业共建,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引导企业精准结对帮扶。扎实开展就业帮扶,有组织地开展人岗对接,强化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服务责任。强化人才支持,加强人才双向交流和培训培养。用好帮扶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精准投向贫困地区和相对贫困人口。
15.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1)脱贫攻坚期内,原帮扶单位与相对贫困村及有贫困户的村的定点帮扶关系不变、驻村工作队不撤、工作力度不减。完善定点扶贫牵头机制,进一步加大定点扶贫工作的资金投入、智力支持、技术服务以及信息与政策指导。结合定点扶贫,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到村级挂职锻炼,在镇扶贫办协助处理扶贫工作。
(2)深入开展“十百千”干部回乡促脱贫攻坚行动,帮助村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帮扶措施、推进基层治理,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
16.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1)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各类企业在分散村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捐赠扶贫、商贸扶贫、公益扶贫,推进“村企共建”。
(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公益扶贫基金。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发挥扶贫志愿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扶贫平台建设和推广,推动社会力量与分散村、分散贫困户精准对接。
(3)发动乡贤反哺家乡参与精准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资助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七、加强脱贫攻坚政策支撑
17.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指导各村建立健全镇脱贫攻坚项目库,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抽查。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的脱贫攻坚投入支持力度。
18.做好金融扶贫。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相对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保费补贴,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到2020年底,实现贫困人群医疗补充保险广覆盖,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
19.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计划。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培养规模,鼓励大学生、进城务工农民、退伍军人等本土人才返乡担任村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开展科技精准扶贫行动,加强镇级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队伍建设,鼓励各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扶贫技术团队,为帮扶村、扶贫产业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20.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清退,对因灾因病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对脱贫人口标注脱贫途径。持续开展退出贫困户“回头看”工作,找准穷根,精准发力,不断巩固。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做好与各部门尤其是民政、教育、住建等“三保障”部门的数据对接,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对贫困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抓好相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村退出组织实施工作。
八、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
21.全方位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落实镇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村级抓落实,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各部门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健全党政一把手和帮扶单位一把手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的工作制度,镇党委、政府分别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区级帮扶单位一把手每月不少于两次到帮扶村指导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建立书记遍访贫困户机制,镇党委书记到2020年底遍访本镇贫困户,村党组织书记每年遍访本村贫困户。压实镇村对分散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责任。
22.建强贫困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精准选配和管好用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及“十百千”回乡干部,实施好省定贫困村党建示范工程,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注重选拔本村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也可以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按不低于1:2的比例为每个村储备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加强以党员队伍为骨干的精准扶贫“主力军”建设。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村支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3.培养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加强我镇扶贫队伍建设,固定专职镇扶贫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各帮扶单位,为扶贫工作推进提供人力保障。对镇、村相关领导干部和扶贫工作干部进行轮训,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任职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打造一支“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出实效”的干部队伍。
24.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解决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作风不严不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严肃查处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脱贫攻坚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落实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部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调查研究方式。
25.防范化解风险。镇、村要加强资产投资性扶贫、产业扶贫等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管工作制度和专项监管工作组,定期跟踪合作企业的运行状况,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安全有效。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风险,纠正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