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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麻章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站、股(室)、执法局、通明横水渡、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和市委郑人豪书记、姜建军市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安排,深刻吸取遂溪县“6·3”车辆碰撞燃烧爆炸事故、廉江市“6·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沈海高速湛江段“6·8”危运车辆侧翻泄露等事故教训,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湛安〔2018〕22号)要求,我局定于20187月至12月在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结合实际制定了《2018年麻章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麻章区交通运输局

  201876


 

2018年麻章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湛安〔2018〕22号)要求,为确保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1. 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李希书记百姓安危是天大的事,必须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有效压减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

、组织机构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我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由吴坚局长担任组长,陈生副局长、周立副局长、陈乔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我局执法、安技、运管、规划等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我局安技股承担。

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机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责任,细化落实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

三、大排查大整治范围

(一)道路运输方面。组织对重点客运站场、“两客一危”企业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有关企业是否按照管理职能严格落实“三把关一监督”工作要求,严格把好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市场准入关,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严格落实旅客实名制、“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是否加强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强化运输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客车凌晨2时至5时禁止运行规定,坚决遏制超速、疲劳驾驶、动态监控不在线、人为屏蔽监控信号等行为。综合行政执法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营运、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站外揽客、道路超载超限等行为,重点组织力量全面清查客运“黑站点”、“黑票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和行业安全稳定。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动态监控和驾驶人员防疲劳驾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对人员密集场所、配套充电设施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监控措施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查堵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横水渡方面。加强横水渡安全监管。配合海事、安监等部门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等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的渡船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退出营运或停止渡运。加强乡镇渡口码头现场管理,严禁超载渡运和恶劣气象条件下从事渡运,并针对台风暴雨等特别天气期间客流情况和特点,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渡运秩序的整治,全力保障渡运安全。

(三)工程建设方面。组织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各公路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部门是否深刻吸取云湛高速吴川段“11·12”较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是否继续深化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落实车辆碰撞、高处坠落、坍塌、爆炸、机械伤害、触电、溺水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为抢工期、抢进度而发生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大对管辖公路的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等基础设施、标识标牌标线的检查和维护力度,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落实危桥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因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要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雨雾等恶劣天气能按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四)综合执法方面。全面加强综合执法,重点对非法营运、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站外揽客、道路超载超限等行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将事故多发路段,作为治超和动态监控的重点路段,实施重点管控。

四、时间安排

2018年76日至12月31日在全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76-726日)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领导同志批示和专题会议精神,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于7月16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交通运输局安技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6-11月30日)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局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责任,严守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以铁的责任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排查整治。局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大排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真正整改等基础问题。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及时上报我局安技股

(三)严格检查执法。局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按照防患于未然、化之于未萌、治之于未有的思路,对排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问责。局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强对本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全程督导,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检查督查。交通运输局将定期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督查暗访。对大排查大整治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有关人员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五)强化总结提高。局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25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于12月1日前报送第二阶段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郑裕                 联系电话及传真:330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