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章区城市阳光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通过区规范化幼儿园复评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了促进我区幼教事业更加规范、优质发展,根据《麻章区规范化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中的要求,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派督学视导,并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17年12月中旬对申请麻章区规范化幼儿园复评的麻章区城市阳光幼儿园、麻章区新华幼儿园、麻章镇福中明幼儿园、麻章区智能幼儿学校、湖光镇东方红幼儿园和麻章区百乐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进行了规范化幼儿园的复评督导验收。经审核,麻章区城市阳光幼儿园等以上6所幼儿园顺利通过本次的评估验收。
开展幼儿园规范化督导评估,是认真贯彻落实《麻章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我区学前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和谐、优质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以上6所幼儿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向更高一级幼儿园目标迈进。希望各幼儿园和办园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以创建规范化为抓手,积极推进规范化幼儿园的建设,为我区幼教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湛江市麻章区教育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