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麻章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有效消除涉校火灾陷患,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麻章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湛江市麻章区教育局 湛江市公安消防支队麻章区大队
麻章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湛消安委〔2018〕1号)、《2017年湛江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湛教函〔2017〕1035号)、《湛江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湛教〔2016〕182号)、《湛江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湛教函〔2018〕16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定于即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开展麻章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体系,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全面提升各学校(幼儿园)防火救灾能力,坚决遏制涉校火灾事故,维护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提高学校消防巡查和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车、学生宿舍、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等消防专项治理,推进学校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学校全面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实现正常运转,消防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80%以上学校达到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消防管理水平先进、消防基础扎实、消防宣传教育到位的“消防安全先进学校”,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先进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我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教育局和区公安消防大队成立麻章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永丰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 静 区教育局副局长
布 和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明开 区教育局政安股负责人
洪康武 区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李柳平 区教育局装备中心主任
陈荣茂 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狄万景 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许承付 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庞伟文 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政安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部署。关于专项整治的相关通知、通报等文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整治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各学校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副校长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结合本校实际和薄弱环节,按照上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要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做好自评迎检工作和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消防应急防范能力。
1、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学校建设。各学校要对标《湛江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见附件4)要求,逐项落实标准化建设指标,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检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对学校消防设备设施不符合标准或校舍建筑未取得消防部门验收许可的,要尽快联系区消防大队进行整改。
2、推进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微型消防站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见附件1),查漏补缺,加强督导,确保100%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各学校要对照《湛江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5),配齐配强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加强志愿消防员岗前培训,在区消防大队的指导下建设规范、完备的微型消防站,并能依托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培训演练等火灾防控工作。
3、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深入推进消防“户籍化”排查、登记、录入工作,按要求收集学校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采集统计表、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简介、维护保养资质信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信息。各学校要加入属地镇(街)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学校要把消防安全纳入防灾减灾重要内容,加强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学校防火公约,严密做好学校火灾防控工作。
4、推进消防副校长配备。各学校按照《关于在全市学校建立消防副校长制度的通知》(湛教函〔2017〕815号)要求,建立消防副校长制度,落实消防副校长职责。各学校要分工指定1名副校长主管消防安全工作,并有具体工作部门或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工作。
(三)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消除涉校火灾隐患。
各学校要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学生宿舍、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本校实际,重点针对校园老旧建筑、“三小场所”、学生宿舍、校园内家属区、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危化品仓库、老旧供电线路、“二合一”、“三合一”等场所,以及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彩钢板或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分隔、疏散通道被堵塞、消防设施不足不全、微型消防站拉动不熟悉等问题,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行动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跟踪管理,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做到排查不到位不放过、排查出的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坚决实施“闭环管理”。
对校内教学和住宿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的,必须开设长宽净尺寸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的逃生窗口,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逃生;对建筑外立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要严格禁止学生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对住宿10人以上的场所,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施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对住宿30人以上的场所,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灯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
(四)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1、加强消防安全课堂教育。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规定,做到消防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学校可统一采购公安部消防局或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编印的校园消防知识读本,也可自行编印适合湛江市情况的校园消防知识学习手册,确保师生人手一册。大力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推广每天放学前安全提醒教育制度,和专职消防教员制度,专职消防教员由各学校颁发聘书,每年统一组织到区消防大队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课时不少于2个课时。中学生在军训(社会实践)期间必须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开学第一周、“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以及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短信、家校通、“两微一端”平台定期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把消防知识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和幼儿园消防负责人和管理人培训活动。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区消防大队支持或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教职员工消防岗位培训,按照“三知、四会”(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灭火救援能力、“三能”(能使用消防检查器材、能发现常见隐患、能督促指导常见隐患整改)防火巡查能力和“两掌握”(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掌握宣传培训基本技能)宣传培训能力标准,全面提升学校在岗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各学校要通过发放告知函、签订承诺书、约谈培训等形式,加强校园内人员密集、群租房、“三合一”、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培训教育,告知他们各类场所的危险性、应当采取的防火逃生措施以及发生火灾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责任人、管理人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3、提高消防应急演练水平。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应急预案,组织落实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广大师生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能力。
五、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自查整治。各学校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治活动。5月8日前,学校将自查报告、《麻章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表》(学校用表,见附件3)和《麻章区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表》(见附件1)报送区教育局政安股。
第二阶段(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31日):分级检查。区教育局会同区公安消防大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走访师生等形式,对辖区学校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打分,评分为80分以上和90分以上学校,分别由区教育局发文确认为“消防安全达标学校”和“消防安全先进学校”。
第三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5日)督查验收。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消防局派出三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抽查学校、总结反馈等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核实验收并进行通报。
第四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30日)总结提高。各学校要对督查和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于6月28日上报整改情况到区教育局政安股,形成“闭环管理”。整治任务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查找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同。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将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检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的重要指标,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强化部门沟通联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整治工作,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学校责任。各学校要切实落实消防管理和教育的主体责任,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湛江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湛江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系统、完善的校园火灾防控体系,全力配合各级教育、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格材料报送。5月8日前,各学校要向区教育局报送自查报告、《麻章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表》(学校用表)和《麻章区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表》,并做好迎检工作。6月28日前,各学校要及时将存在问题整改报告报区教育局政安股。方案附件1至5的电子版文档和表格已放在公共邮箱(zag3587683@126.com、密码3587683),请根据需要自行登录下载。区教育局联系人:徐远庚,电话:3587683、15976827392,邮箱:zag2017@126.com;区消防大队联系人:狄万景,联系电话:3305119,邮箱:2183939786@qq.com
附件:1. 麻章区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表
2.湛江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表(教育部门用表)
3.麻章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表(学校用表)
4.湛江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5.湛江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麻章区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学校/幼儿园名称 | 是否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一、二、三类) | 是否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未完成建设原因及整改措施、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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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设微型消防站学校(幼儿园)总数(所) | | 已建成微型消防站学校(幼儿园)数(所) | | 完成率(%) | |
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学生住宿床位在100位以上的寄宿制学校;幼儿住宿床位在50位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只需填学校名称。
附件2:
湛江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表(教育部门用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迎检人员(签名):
序号 | 检查内容 | 自评分 | 检查组评分 | 备注 |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部署情况(15分) | 1、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5分) 2、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和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5分) 3、与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且相关执法文书、照片、记录表齐全。(5分) | | | |
二、消防安全学校创建(5分) | 开展消防安全学校创建、检查活动资料齐全。(5分) | | | |
三、微型消防站建设(10分) | 1、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相关文件资料齐全。(5分) 2、消防重点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完成率90%以上5分、60%以上3分、59%以下0分) | | | |
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15分) | 1、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资料齐全。(5分) 2、完成消防“户籍化”填报工作。(5分) 3、综治信息系统录入完成。(5分) | | | |
五、消防副校长制度(5分) | 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资料齐全。(5分) | | | |
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20分) | 1、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并实现“闭环管理”。(5分) 2、部署开展高层建筑、电动车消防安全、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学生宿舍、饭堂、“三小场所”等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台账资料齐全。(5分) 3、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台账资料齐全。(5分) 4、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台账资料齐全。(5分) | | | 整治过程中,检查学校 所,排查整治消防隐患 处、发出整改通知书 份。 |
七、消防宣传教育(25分) | 1、辖区学校实现消防教育课时、师资、教材、计划“四落实”情况。(80%以上5分、60%以上2分、59%以下0分) 2、组织教职员工和师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5分) 3、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专题宣传教育活动。(5分) 4、在“开学第一周”、“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开展消防专题教育。(5分) | | | |
八、落实消防工作(5分) | 严格遵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时报送表格、自查总结等有关资料。(5分) | | | |
| 总分100分 | | | |
检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