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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麻章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关于认定麻章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关于开展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湛教[2014]71号)、区府办《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湛麻府办函[2012]62号)和《麻章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区组织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2018423日至510日止;实地考核时间:2018514日至518日。

二、检查对象

全区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2017年通过区教育局认定的忠国红、景致、福中明二园、果牧场、阳光宝贝、阳光艺星、金苗苗、星海、童乐、卓越、爱得宝育才、欢乐、天天乐、幸福、童星、金科、亮亮、新世纪、桃李等19所幼儿园除外,2014年通过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已期满,须重新申请认定)。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二)环境、园舍、设施设备情况;

(三)园务管理、保育教育、教科研情况;

(四)卫生保健工作和办园质量等情况。

四、考核办法

按《麻章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指标》)进行考核。分为实地查看及查阅资料两部分,幼儿园按《评估指标》建立资料并进行归档装盒。考核满分为100分,85分(含)以上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结果以区教育局通报为准。对于出现办学不达标、办园行为不规范、保育保教质量下降、不按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小学化倾向严重等问题的幼儿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麻章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