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巡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建议;
2、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交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考核工作制度及方案;
3、协助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二)监督小组下设政务公开督察办公室
督察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工作方案和各项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制定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负责与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的日常联系工作,随时掌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组织每半年的评议考核和年终总评工作;
5、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事项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6、其他由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