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变更
办事指南
1.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事项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变更
3.事权级别
区县级
4.办理依据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颁发主体:粤府;颁发文号:粤府令109/2006;颁发日期:20060809;施行日期:20061001)第十八条。
5.主管部门
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局
6.办事对象
村集体
7.办理条件
证明书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8.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9.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局窗口提交材料;
(2)农业局业务科室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局窗口领取证书。
10.提交材料
(1)申请变更报告及原《证明书》副本;
(2)社长或者理事长变更的会议记录及新当选的社长或者理事长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变更社址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或者其他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3)其他有关的文件、证明。
11.业务表格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载明事项变更申请表
12.办理主体
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局
13.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局窗口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路区政府机关办公楼301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0至11:45,下午14:40至17:45
联系电话:2733046
交通指引:乘坐5路公交车到麻章区政府站下车或25路到麻章区政府站下车,西行100米;或33路到麻章区政府站下车,东行200米
14.监督电话
2733046
15.常见问题解答
无
16.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17.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18.办理结果
出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有效期三年。
19.服务事项分类
服务对象:村集体
主题分类:个人其他,企业农林牧渔。
事件分类:个人其他,企业其他。
特定对象:个人无,企业无。
20.到现场次数
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