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安监〔2017〕53号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的通知
各镇(园区)安监办、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四〔2017〕15号)及市安监局《关于开展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湛安监【2017】289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监管执法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湛麻安监〔2017〕47号)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推动企业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使汽车维修保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二、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8月开始至2019年5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9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区安监局成立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建励局长任组长,谭志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安监局办公室、执法监察股、企业监管股组成。各股室要结合辖区及企业实际,协同各镇(园区 )安监办,针对本地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整治重点任务,明确目标和责任,细化分工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位。
一是广泛宣传教育。各股室、各镇(园区)安监办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全社会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组织对汽车维修保养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重点、治理标准和治理要求等内容。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摸实全区汽车维修保养企业有关情况,建立治理工作基础管理台账(见附件1、2)。
三是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强化进度管理和工作考核,推动标本兼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请各镇(园区)安监办将治理工作附件1、2(电子版)于2017年9月1日前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监股。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
各镇(园区 )安监办要加强对汽车维修保养企业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督促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对照治理要求(见附件3)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
1.企业整改方案应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2017年10月底前报区安全监督局监管股。
2.各镇(园区)要将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尘毒专项治理监管工作列入2018年工作计划,每季度对整治进度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整改滞后的企业,确保整治任务按计划完成。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9年1月—3月)。各镇(园区)要在汽车维修保养企业治理整改工作结束后,配合区安监局开展一次集中联合检查行动(重点事项检查表见附件6),全面检查治理成效。要对汽车维修保养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执法,做到“一企一检查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要依法进行执法查处,实施闭环管理。对治理态度积极、成效显著的企业,要鼓励其持续改进提高;对治理工作不认真、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防毒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问题、隐患严重的,除依法严查外,还要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对于治理后尘毒危害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4月—5月)。各镇(园区)要对两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结合集中联合监督执法阶段的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并纳入后续日常监管范围,对不同类别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各镇(园区)要将治理总结报告连同附件4和附件5,于2019年5月25日前分别报送至区安监局监管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各镇(园区)安监办一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汽车维修保养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本《通知》的内容和要求,掌握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二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与本地区实际结合起来,做好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执法监察和工作考核,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三要加强摸底排查工作,对辖区汽车维修保养企业数量、分布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逐一梳理和核查,掌握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
(二)强化源头控制,夯实管理基础。要加强对新建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做好源头防范,坚决防止不符合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投入运营生产。要监督指导汽车维修保养企业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优先从工程防护上控制职业病危害;要依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强化档案制度、培训教育、检测评价、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同时,此次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尘毒专项治理的工作资料要单独建档,以备考核。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治理行业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型企业进行重点监督、重点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好的大型企业以企业自主改进提高为主。
(四)加强督查,注重引导。区安监局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对治理工作推动不力的镇(园区 ),要通报批评;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对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各阶段治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安全监管局将对各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抽查。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园区)要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思想认识,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宣传专项治理先进单位,曝光拒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违法企业,形成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联系人:杨坤华、戴小惠,电话:2733999,传真:2732399,邮箱:mzaj2733999@163.com)
附件:1. 治理前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 治理前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 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
4. 治理后企业尘毒危害防治状况汇总表
5. 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
6. 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
7.麻章区汽车维修企业台账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印发
校对人:彭娟
附件1
治理前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汽车维修保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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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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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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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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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规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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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类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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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
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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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尘
毒危害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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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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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
行职业
病危害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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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否进
行职业病危害
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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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职业病
危害定期检测
超标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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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接触尘
毒危害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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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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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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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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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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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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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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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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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企业规模按照以下分类填写:大型(从业人员≥1000 人,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中型(300≤从业人员<1000 人,2000≤营业收入<40000 万元)、小型(20 人≤从业人员<300 人,3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 人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企业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2.注册类型按照以下分类填写:央企、地方国有、集体、私营、港澳台、外资、其他。
3.此表应逐级报送,各镇(园区)安全监管部门于 2017 年 9 月1日前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监管监管股。
附件 2
治理前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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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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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
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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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尘毒
危害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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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接受职业健康
培训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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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
理人员接受
培训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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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职业病
危害申报
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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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职业病
危害定期检
测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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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超标岗
位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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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
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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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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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应逐级报送,各镇(园区)安监办于 2017 年 9 月1 日前报送至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科
附件3
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
汽车维修保养企业
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尘毒危害主要来源于机修、钣金、喷漆 工序。各重点工序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要求如下:
1.机修。 整车测试区应设置局部排风装置,如尾气收集装置,经吸 气罩收集处理后排放。
2.钣金。 (1)使用不含或少含锰、铅等有毒物质的焊条。 (2)焊接量大、焊机集中的作业场所,应实施全面机械通 风。 (3)焊接作业点应设置局部排风装置,排风罩对准焊烟产 生的位置,并对焊烟进行净化处理。 (4)打磨应采取湿式作业,减少粉尘的产生;干式打磨时, 应设置局部通风除尘装置。
3.喷漆。 (1)应遵循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 质的原则,使用无毒或低毒涂料。 (2)调漆、喷漆、烤漆等易产生毒物的工序应设有单独的 隔间,将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进行隔离。 (3)调漆、喷漆和烤漆间应采用上送风、下排风的通风防 毒设施,室内保持负压。
附件4
治理后企业尘毒危害防治状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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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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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接受职业健康
培训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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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
人员接受培训
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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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职业病
危害申报
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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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进行
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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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定期检测
结果中存在超标
岗位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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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进行
检查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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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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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此表应逐级报送,各镇(园区)安监办于 2019年 5 月25 日前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监管股(电话、传真:2733999,2732399)。
附件5
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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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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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监督
检查企业
数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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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监督
检查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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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执
法文书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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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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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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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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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
改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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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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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
作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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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关闭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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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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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执法检查情况包括企业治理整改阶段以及集中执法阶段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的检查。
2.此表应逐级报送,各镇(园区)安监办于 2019 年 5 月25 日前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