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安监〔2017〕56号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章区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园区)安监办、各股室、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安〔2017〕294号)和《麻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麻章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麻安〔2017〕13号)的工作要求,区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全区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杨坤华 戴小惠 电话:2733999 传真 :2733999 邮箱:mzaj2733999@163.com)
附件:《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章区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印发
校对人:彭娟
麻章区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和省、市、区关于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等决策部署,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安监〔2017〕294号)和《麻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麻章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麻安〔2017〕13号)的工作部署,区安全监管局定于2017年8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安监〔2017〕294号)和《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监管执法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湛麻安监〔2017〕47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安全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抓好各行业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安全监管局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陈建励局长任组长,谭志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危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安全监管股承担。
各镇(园区)安监办应结合本辖区实际,参照区局的做法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区局开展大检查工作的同时,围绕大检查重点内容,研究制订本辖区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结合《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湛安监〔2017〕203号)、《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麻章区2017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湛麻安办〔2017〕66号)和《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湛麻安监〔2017〕53号)的工作要求,深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
1.企业建立和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管理制度的情况。
2.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3.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4.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
5.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依法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6.职业病防护措施、设备的设置、运行以及维护。
7.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8.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9.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0.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各镇(园区)安监办要按照区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进一步研究细化和制定本单位关于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要于8月 18 日前制定印发并报区安全监管局监管股。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15至9月15日)。各镇(园区)安监办要全面开展大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15日至10月1日)。区安全监管局从9月15日开始,将结合2017 年度监管执法一体化工作,对各镇(园区)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度责任制考核有关评分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镇(园区)安监办要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同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送区安全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安监办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人、财、物,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和时间强力推进各行业领域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结合监管执法一体化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大检查工作。各镇(园区)安监办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此前部署的监管执法一体化工作有效衔接,坚持把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开展“对表自查”、安全风险自辨自控等工作。
(三)强化大检查工作的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要积极动员和组织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群众等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