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办事指南编写规范
1.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由各市、区县统一编制。
2.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不带仓储)审批。
3.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4、行政审批事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不带仓储)审批。
5.事权级别
区县级
6.办理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
7.主管部门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办事对象
企业。
9.办理条件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制
1、禁止经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中的落后产品中的危险化学品、《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
2、个体工商户一般只能经营建筑装饰、科教文卫、家庭生活等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除外);百货商店(场)只能经营家庭生活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3、经营具有危险性的监控化学品,须出具国家发改委或省经贸部门批准文件;经营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出具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营场所的设施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规定。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并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的规定;
3、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必要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和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包括采购员、销售员、仓管员等)必须经过由市安监局认可的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5、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6、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经营用于建筑装饰、科教文卫、家庭生活领域使用的非剧毒危险化学品的零售单位,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零售门店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11.网上办理流程
(1)局企业监管股室受理申报;
(2)业务股室组织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分管领导意见;
(4)局长会议审批意见。
办理流程图模板如下:
申请:局企业监管股室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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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业务股室组织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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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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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局长会议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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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窗口办理流程(同网上办理流程)
(1)局企业监管股室受理申报;
(2)业务股室组织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分管领导意见;
(4)局长会议审批意见。
办理流程图模板如下:
申请:局企业监管股室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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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业务股室组织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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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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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局长会议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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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权力运行流程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否
否
14.提交材料
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另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电子版1份),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申请书)。
(2)符合资质规定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场所的租赁时间必须满足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5)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只从事不设仓储的批发、不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申请单位不需提供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但需要提供情况说明);
(6)本单位已备案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工商营业执照。新设立的企业,须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5、业务表格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6、办理主体
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7.办事窗口
受理窗口:麻章区安监局;地址:麻章区政通东路区政府大院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半;联系电话:0759-2733999;交通指引:乘坐5、912路至麻章区政府下。
18.监督电话
0759-2733998
19.常见问题解答
无
20.法定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组审查、现场核查时间)。
21、承诺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组审查、现场核查时间)。
22.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或现场告知。
23、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是
业务咨询服务:是
结果查询服务:是
进度查询服务:是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否。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否。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否。
24、服务事项分类
主题分类:立项审批
事件分类:开办企业
特定对象:所有企业
25、投资项目分类
否
26.到现场次数
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