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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章区安全监管局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湛麻安201716

 

关于印发《麻章区安全监管局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安监办、园区安全生产业务股室、局各股室: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通知》(湛安监〔2017〕68号)要求,现制定并印发《麻章区安全监管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请各镇、园区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自己实施方案,并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落实工作。

 

附件:麻章区安全监管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联系人:林梓良,电话:2733999,传真:2732399邮箱:mzaj2732399@163.com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3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315日印发

校对人:林梓良            

麻章区安全监管局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及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线,以抓好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的执法监察工作为重点,着力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执法监察能力建设,持续增强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规范各类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继续下降,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的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区局成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建励

副组长:谭志

成员:林梓良、杨坤华、彭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股(大队),负责协调“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具体事宜。

区局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和结合2017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并指导各镇(园区)相应业务机构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管监察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深入开展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监察行动。各镇(园区)要严格落实省、市和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的工作部署,把握好节后复产复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2.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各类隐藏在农村里的小型企业,局业务股室要加大对重点项目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不定期开展“回头查”行动。切实加强对被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及取缔关闭企业的复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各地对立案查处的生产经营单位“回头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依法治理安全隐患,严格实施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强制和经济处罚、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的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坚决杜绝执法办案“避重就轻”、“以改代罚”的现象。全区安全监管机构要严格运用行政处罚手段,确保年内主要行政处罚统计数据同比2016年有所增长。

2.加大惩处严重违法行为力度。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不服从执法监察企业,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避免“以罚代刑”,确保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3.认真办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件。我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机制,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举报投诉查办率、回复率均要达到100%。

4.严格实行执法检查闭环管理。组织开展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新版文书,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作出现场处理,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并按时复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主动实施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典论氛围

1.公开曝光立案查处企业。我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被立案查处企业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强化警示作用。

2.突出开展执法警示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部门要根据市、区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媒体曝光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3.及时公开“双随机”检查情况。各镇(园区)要以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为依托,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名录库,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主要方式,按照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的相关要求定期公布检查情况,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3月上旬)

各镇(园区)安监办、局各业务股室要结合实际工作,精心制定方案,把“执法年”活动内容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执法联合行动和投诉举报查处等工作有机结合,同谋划,同推进。

第二阶段:实施(全年)

各镇(园区)安监办、局各业务股室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扎实做好执法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第三阶段:交流学习(710月)

区局将从7月初开始对“执法年”活动进行以“查活动部署推进情况,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重点对活动中监管力量偏弱的镇(园区)进行指导帮带,同时对所有镇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台账进行检查;适时组织各地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促进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相互交流学习。

第四阶段:总结(11月)

各镇(园区)总结活动情况,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找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工作对策,不断提升执法监管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执法年”活动是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执法年”活动组织好、落实好,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严格规范,照单检查。各镇(园区)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前,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新增法定文书),并报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检查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实施现场检查。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镇(园区)和区局相关科室要定期总结“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每季度的总结应以简报形式分别于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前书面报区局汇总,年度总结应于2017年11月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上报区局汇总。

 (联系人:执法监察股(大队)林梓良;电话/传真:2733999;电子邮箱:7043445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