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安监〔2017〕28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麻章区冶金等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园区)安监办、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麻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麻章区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麻安办〔2017〕27号)要求,区安全监管局制定了《2017年度全区冶金等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杨坤华,电话:2733999 传真:2732399 邮箱:mzaj2733999@163.com)
附件:《2017年度全区冶金等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印发
校对人:彭娟
2017年度麻章区冶金等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安办〔2017〕67号)精神,结合贯彻《麻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麻章区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麻安办〔2017〕27号)要求,区安全监管局制定2017年度全区冶金、有色、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烟草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和目标
通过开展冶金等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进一步掌握属地粉尘涉爆企业基本信息,健全粉尘涉爆企业台账,切实落实“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一验收一报告”;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强化粉尘爆炸危险源头控制,淘汰金属打磨工艺的砖槽式通风道,推广金属粉尘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提升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粉尘涉爆企业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按照《麻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麻章区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麻安办〔2017〕27号)所明确的整治范围和内容,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近年来专项行动中发现隐患问题但未落实整改措施或方案、未进行彻底规范整改、未落实闭环管理的粉尘涉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不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检查重点问题和隐患》等。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按照《麻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麻章区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麻安办〔2017〕27号)要求,衔接专项整治方法步骤等时间节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培训阶段(3月至4月)
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特别是要核实准确粉尘作业场所人数,排除非涉爆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做好“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对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和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粉尘涉爆作业场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粉尘防爆知识培训。
(二)执法检查阶段(5月至10月)
开展执法检查,对粉尘涉爆非法违法、不合规问题企业依法下达整改、停产整顿指令,该关闭取缔的依法关闭取缔;集中打击消除一批粉尘涉爆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围绕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把检查、执法、整改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监管执法台账“一企一档”,实现闭环管理;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确保全面督查到位。
(三)巩固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通报好的经验与做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将存在粉尘涉爆重大隐患经整改完成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大力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等技术改造强化源头治理。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部署、制订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强化进度管理和工作考核,推动标本兼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深入摸查,夯实粉尘涉爆基础台账。区安监局监管股要继续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特别是要核实准确粉尘作业场所人数,排除非涉爆企业。
(三)强化执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区安监局各股室要将完成“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执法范畴,纳入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对2016年检查出的隐患务必要督促整改到位。要紧紧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把检查、执法、整改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监管执法台账“一企一档”,实现闭环管理。对除尘系统未正常运行、粉尘清理不及时等违法违规现象“反弹”的企业,要从严依法处理。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粉尘涉爆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相关证照不全以及未设置独立厂房或厂房建在居民区内的企业必须一律依法予以取缔。要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的通报曝光力度,对于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粉尘防爆措施不达标、立案查处的企业要录入“黑名单”。
(四)加强宣教培训,提高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水平。区安全监管局监管股要通过“现场会诊、课堂教学、企业观摩、会议动员”四位一体的形式,开展示范性专题培训或案例剖析式执法检查,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粉尘作业场所从业人员粉尘防爆安全监管水平。同时,推动技术攻坚和技术改造,在涉及铝镁等金属制品打磨抛光作业企业推广湿式除尘工艺,有爆炸危险的金属粉尘采用湿式除尘时,产尘源应当靠近喷雾洒水形成的水幕,在有砂光打磨工艺的木制品加工企业设置火花探测报警和灭火装置,在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采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手段,强化技术防范。
各镇(园区)安监办要及时填写《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的金属、木质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调查表》、《粉尘防爆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原件),于2017年11月25日前报区局安全监管股。
附件:
1.麻章区粉尘涉爆企业现场督导核查表(试行)
2. 粉尘作业场所20人以上的金属、木质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调查表
3. 粉尘防爆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