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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麻安201713  

 

关于印发《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园区)安监办  

领导同意,现将《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228   

 

 

 

联系人:杨坤华,电话:2733999,传真:2732399邮箱:mzaj2732399@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228日印发  

校对人:彭娟  

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和《湛江市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湛安监【2017】50号)的工作要求,区安全监督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对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香港回归20周年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区、镇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清这一特殊时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维护这一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任务,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抓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强化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陈建励副局长(负责全面)担任组长,谭志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领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监办公室,由谭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镇也要相应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重点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职业健康、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节后复产安全措施情况,企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情况,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情况,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情况。  

2、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库房内是否储存超标、贴牌、假冒、不合格产品,是否将执法收缴产品、过期或变质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是否采购销售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标准规范的超规格、超药量烟花爆竹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规定,按要求应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50米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是否保持 100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是否销售超规格、超药量或是假冒、伪劣及非法产品;零售点是否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渠道采购,存放产品总药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  

3.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提供合格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佩戴使用,办理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等方面情况。  

4.油气管线方面:重点检查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油气管道隐患治理情况,油气管道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规定等情况。  

5.涉氨制冷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等“两类重大隐患”;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佩戴使用;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告知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6.粉尘涉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粉尘清扫制度、除尘系统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及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粉尘涉爆设备的管理维护及使用人员,以及粉尘清扫人员等重要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粉尘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各镇要制定本辖区相关行业实施方案,并可以结合本辖区的工作实际,相应增加检查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3月15日)  

各镇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对大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16日-年9月15日)  

在宣传发动阶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区安全监管局组织综合督查组,分别对乡镇及园区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人、财、物,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和时间强力推进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对大检查工作直接负责、直接部署、直接带队,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全监管局将大检查工作纳入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并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镇要召开动员会,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务必确保动员部署到镇(园区、企)、责任落实到镇(园区、企)、监督检查到镇(园区、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采取各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到企业、宣传到社区、宣传到学校。要宣传12345和12350隐患举报热线,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大检查工作。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镇要把大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跟踪整改到底,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的,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关闭。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要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为主,注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大检查和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有机结合,健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清单。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敷衍了事、死灰复燃。  

(四)强化总结提高。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55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暂行办法》(粤安〔2016) 14 号)的要求,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并上报(见附件)。请各镇于2月25日前上报大检查实施方案,并于4月、6月、8月中旬将阶段工作情况小结报区安全监管局,在10月1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监管管局。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为常态化工作,从4月份开始于每月1日前按附件格式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请各镇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报送联系人于3月15日前报区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杨坤华、戴小慧,联系电话:2733999,传真:2732399,电子邮箱:mzaj2733999@163.com。  

 

附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附件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隐患名称所在地理位置隐患简要描述判定依据隐患排查发现时间整改责任单位是否进行风险评估是否提交治理方案治理完成期限已采取的监管措施备注
1**(权属单位名称)+隐患简描**市**县(市、区)**镇(街道)一、隐患详细地址;二、周边人员密集情况;三、隐患情况描述;四、隐患产生原因分析;五、隐患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概率分析;六、整改涉及的内外部因素及难易程度分析。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具体名称及条目);二、不符合标准规范(具体名称及条目);三、其他(需详细说明)**年**月**日,**公司(单位)向**市**县(市、区)**局(监管部门名称)上报。
**(权属单位或相关单位)是/否是/否**年**月**日一、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下达执法文书情况;二、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管控情况;四、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挂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情况;五、其它情况。完成整改的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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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注:1、每月报送年度完整清单,即包括正在整改及年度内已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2、从4月起请于每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至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