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麻章大队
麻章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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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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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麻安监〔2017〕50号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麻章大队 麻章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麻章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机局、区旅游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法制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现将《麻章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麻章区安全生产 湛江市公安局 麻章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管理局 交通警察支队
麻章大队
2017年8月4日
麻章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持续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进社会监督,集中整治一批运输从业单位、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提升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较大幅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压减较大等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属地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监管、经营单位负责、全面综合治理的原则,区直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指导、各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一)区安委会成立综合治理专责小组,由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委办主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励同志任组长,麻章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监管局各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相关单位各1名负责同志任成员。专责小组日常工作由麻章交警大队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区安委办加强统筹协调,区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二)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具体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参照区的做法成立专责小组,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扎实开展辖区内综合治理。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具体见附表。
四、职责分工
(一)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委办):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按照治理内容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 麻章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工作和日常工作,牵头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按照治理内容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机局、区旅游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法制局:按照治理内容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五、总体进度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7年6月底之前)。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7月-2020年3月)。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3月-6月)。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综合治理目标,认真进行查漏补缺,深化提升综合治理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责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遏制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频发的客观需要,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责任分工,落实必要的人、财、物,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动,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要扎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并密切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定期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及时请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交警大队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联合执法、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三)广泛发动,强化宣传。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部署动员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层层组织、层层发动、层层落实。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采取各种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综合治理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综合治理活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带一生命带”等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交通违法举报、文明出行点赞、隐患整改建言献策等活动,形成全民关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核,及时总结。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责小组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通报督促。区安委会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逐年分阶段考核,加大考核权重。综合治理行动期间,各镇人民政府和交警麻章大队、区交通运输局于每年6月18日和12月18日前将阶段工作报告报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责小组。(联系人:彭娟,联系电话:2733999,传真:2732399,电子邮箱:mzaj2733999@163.com。)
附表1
麻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专责小组
组 长:陈建励 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委办主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王文森 交警麻章大队副大队长
谭 志 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周 立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陈明球 区法制局局长
宋晓燕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 庭 区建设局副局长
李 果 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
谢长玲 区旅游局副局长
王 劲 区教育局副局长
金春文 区农机局副局长
专责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周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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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股长(联系电话:138225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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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观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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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麻章大队股长(联系电话:13437888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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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人:
陈明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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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制局局长(联系电话:1307828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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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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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组长(联系电话:130301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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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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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股长(联系电话:18312709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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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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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股长(联系电话:1521823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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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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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机局(联系电话:1882068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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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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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联系电话:1372911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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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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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执法分局(联系电话:1370272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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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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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监管局(联系电话:1824492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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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麻章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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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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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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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及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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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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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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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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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车辆源头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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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重点车辆底数,集中开展隐患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重点车辆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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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摸清车辆底数。梳理汇总重点车辆运输企业名单和车辆数量,交通部门负责“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建设部门负责工程车,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环卫车、园林绿化车,教育部门负责校车,旅游部门负责旅行社旅游客运包车,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全面摸排我区辖区内经营的外省运输车辆的底数及其运营线路、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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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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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各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建设、城管执法、旅游、教育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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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排查隐患。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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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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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麻章交警大队支持配合,各镇交通运输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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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整治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向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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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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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镇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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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信息互联互通。实现高速公路卡口交警监控数据与交通运输部门车辆动态监控联网数据共享,车辆违法违章行为(超速、超员、不按线路行驶等)和经营行为(站外上下客、高速公路上下客等)数据共享。二是实行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定期组织对“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与市、省联网对接。三是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布,对列入“黑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投融资、线路牌招标、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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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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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麻章交警大队、区法制局支持指导配合,各镇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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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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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驾驶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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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点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台账,全面提升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推动大型客货车驾驶员实行职业化教育,清退一批违法违章严重的外省驾驶员进入我省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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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驾驶人“两个教育”工作。建立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台账;2017年底前制定我区驾驶人“两个教育”工作细则,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学习项目、内容,统一教育场所软硬件建设标准;2018年底前建立驾驶人“两个教育”辅助平台,推行网上预约学习、远程教育,严把教育学时和身份核验,推行体验式教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驾驶人“两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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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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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各镇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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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根据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台账,督促客货运企业对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的运输行业驾驶人进行再教育;利用省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远程培训平台,重点培训危险源辨识、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通过引入计时培训概念,实现继续教育计时培训与省运政平台对接,确保驾驶人普遍受到教育,提升职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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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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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镇交通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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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重点车辆驾驶员退出机制。各镇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大型客车、重型货车驾驶员信息。各镇交通运输部门及时进行比对,对已经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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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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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麻章交警大队分别牵头负责,各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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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有三次或以上违法违章行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行车玩手机、长时间接打电话、做危害驾驶的小动作等)的重点车辆驾驶员,公安交管部门要抄告当地交通、建设、教育部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及时向道路运输企业进行通报,对被通报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对一年内在我区发生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外省运输车辆驾驶员,公安交管部门应抄告车辆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并对当事驾驶员进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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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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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区教育局、建设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局支持配合,各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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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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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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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改造,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水平。2020 年前,完成安全隐患路段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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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隐患排查。一是重点排查“五大类隐患”并建立台账,即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基本相同的点段;交通标志、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限速等设置不合理,道路平交路口、弯道、坡道、桥梁、临水临崖以及沿线镇村人口聚集区减速带、警示桩、指示让行等标志标识缺失的点段;通行客车、接送学生车辆且无标志、沿河路段无护栏以及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点段;视距不良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路段。二是排查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服务区出入口及交汇互通以及近年新建、改建、扩建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以及大客车翻车、危险品运输车泄露事故的点段。每年1月至6月,排查安全隐患路段,7月到11月,集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路口进行安全检查,年底前,对当年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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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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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各镇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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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路段,由当地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交管部门及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论证,由当地项目权属管养单位进行改造;如属交通参与者自身问题或者道路无法改造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增加道路测速点、测速设备、标志标线、安全提示、安全设施(减速带)、绿化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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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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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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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我区重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实行区、镇两级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制度,每年区级挂牌督办治理的重大道路安全隐患路段不低于3处。对列入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全监管部门及专业检测机构要组织开展治理效果评估,治理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继续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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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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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牵头负责,区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政府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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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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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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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和驾驶员违章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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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酒驾、毒驾、飙车、闯红灯、超速、超员、超载、涉牌涉证、城市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等9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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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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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各镇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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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查重点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渣土车、“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外省运输车等六类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以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收费站为重点,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交通部门把好出站关,严查非营运大中型客车从事道路非法客运经营;公安交管部门把好出城、上高速、过境“三关”,严查“三超一疲劳”、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的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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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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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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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加强超限超载打击力度。贯彻落实治超新规,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路面检查,研究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格落实违法超载驾驶人记分制度。加强货运源头监管,积极推广重点货运源头运政人员巡查和派驻制度。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积极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干线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现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全覆盖,及时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在货物运输主通道和重要桥梁、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公路网重要路段和节点,通过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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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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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镇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及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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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一超四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运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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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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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麻章交警大队支持配合,各镇交通运输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公安交管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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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梳理本辖区三年内发生的一次死亡两人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并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抽查。严肃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将涉事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作为事故调查的重点,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坚决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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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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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麻章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支持配合,各镇安全监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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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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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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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完成乡道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打造平安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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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农村“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专职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建设。区和各镇政府出台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落实区、镇两级政府农村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制定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及协管员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落实“两员两站”经费保障,力争2019年底前“两站两员”基本覆盖并有效运作。已经建立交管站、劝导站的地区,要抓紧对安全员、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配齐反光背心、指挥棒、喊话器等必要的装备器材,切实落实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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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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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各镇政府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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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安交警、村支两委、“两站两员”等基层组织管理力量作用,严查摩托车未佩戴头盔、超员、微型面包车和短途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比例要逐年下降,每年下降幅度不低于5%。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三对账”的要求,完成对本辖区全部“两站”建设及运作情况的巡查,推动“两站两员”建设。“三对账”即:行政村报备的劝导站建设情况与交警部门实际排查情况对账、劝导站日常运作情况与交警部门查纠情况对账、行政村交通事故情况与交警部门查纠情况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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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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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各镇政府支持配合,各镇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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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平安村口”建设。对全区未设置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交通干道(特别是国省道)与沿线村道交叉路口,开展“平安村口”建设,按照标准要求设置一组减速标线、一块反光凸镜、一组停车让行标识、一组注意村庄的警告标志、一条良好的停车视距。2017年底前,要完成省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任务。2018年至2019年底,各镇要继续推进“平安村口”建设,其中2018年底前辖区50%的行政村要完成“平安村口”建设,2019年底前辖区90%的行政村要完成“平安村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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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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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各镇政府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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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下达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须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暂停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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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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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镇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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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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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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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全市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集中曝光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民监督安全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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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大宣传”。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电视、电台、网络媒体,开展安全音视频播报,深入家庭、社区(村)、企业和运输单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行动,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倡导文明守法交通行为,抵制交通安全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各镇要加强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建设,定期分类组织交通参与者到宣教基地体验交通安全活动,了解交通安全文化,接受文明交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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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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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牵头负责,麻章交警大队支持配合,各镇宣传部门具体落实、公安交管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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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大曝光”。结合“清除隐患”“严查违法”行动重点,2017年底,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2018年起至2019年底,每季度曝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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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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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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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现“两客一危”重点驾驶员教育培训全覆盖。编制道路运输安全教育纪录警示片和营运驾驶员安全学习教材、安全知识教育文字、动漫,制定营运驾驶员教育教材,通过图文并茂的声像资料、PPT教材教育广大驾驶员,并实现“两个100%”(声像资料在所有每次客车出车前播放率为100%、PPT教材在驾驶员会议上学习率为100%)。各道路运输企业每年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承诺活动,活动中要签订一份安全承诺责任书和进行一次安全承诺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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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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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麻章交警大队、区安全监管局支持配合,各镇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落实、公安交管和安全监管部门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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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动全民举报身边违法违章行为。一是各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统一样式的举报电话或者微信公众号张贴在客车车厢显眼位置,鼓励乘客扫二维码即可举报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公众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用手机和行车记录仪等视频信息举报交通违法。对身边发现违法违章的行为,广大人民可以利用手机抓拍后通过微信、互联网等进行举报,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对举报内容经核实后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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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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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区财政局支持配合,各镇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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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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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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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车辆检验流程监管,不断提升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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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车辆安全检测。一是全面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情况: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是否使用自动测量装置检验外廓尺寸,大中型客车、专项作业车、重中型货车、挂车是否使用底盘间隙仪检验车辆底盘部件,对未落实有关要求的暂停开展检验业务。二是从严落实机动车检验计量认证制度,定期检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执行国家检验标准情况。对不按技术规范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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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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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区质监站、各镇质监、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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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行驶记录仪检验流程。通过专用检验仪器加强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测,排查出行驶记录仪设备不合格、未按规定安装设备的重点车辆,一律不得出具车辆检测合格证书。切实加强对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安装及使用情况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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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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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区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旅游局支持配合,区质监站、各镇公安交管、质监、教育、旅游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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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营运车辆安全性能。做好《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的宣贯执行。把好营运客车安全技术关,坚决遏制因客车本身安全问题导致或加重伤亡的事故的发生。加强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一致性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比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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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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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麻章交警大队支持配合,各镇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依职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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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印发
校对人: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