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11MB2D09182N/2022-00031
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08-12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流程
2022-08-12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22-08-12  浏览次数:-

  (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审批)

  (3个工作日内办结)

  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审核申请资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符合规定、齐全的,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材料补证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单》;

  2.窗口将受理的申请件转交办公室,由办公室通过电话告知申请的许可事项相应信息至相应股由片区中队负责现场勘察

  3.片区中队组织两名在编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填写《现场勘察告知书》;

  4.看过现场,将《现场勘察告知书》交回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可先电话联系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分管局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并告知窗口办结

  1)如果符合申请条件,打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相关批复;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打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作出审批决定后,电话告知申请人,交给窗口人员发给申请人,申请人领取后在送达凭证上签字并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等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6.案卷装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