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麻章区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湛江市麻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麻章区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区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防止出现利用厨余垃圾制作地沟油等违法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
二、总体工作目标
2021年,全区餐饮行业全面同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镇及志满辖区均建成至少1家示范单位食堂及1家示范餐饮经营单位。2022年,建成单位食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3年实现60%的餐饮经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2025年实现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加强科学管理
(一)明确分类标准。根据国家《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六大类。
2.厨余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餐饮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集贸区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如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
3.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废日用化学品、废杀虫剂、废弃农药、化肥残余及包装等。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城区生活垃圾,如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杂、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木类、金属类、贝壳类、渣土类(无机惰性垃圾)、不可回收的布类等生活垃圾(含烟头、蠔<贝>壳、煤渣、建筑垃圾、砖瓦陶瓷、渣土、玷污的卫生纸和餐巾纸等)。
(二)明确分类管理责任人。单位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管理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签署麻章区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协议。
四、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指导”的原则,局机关餐饮股负责全区学校、幼儿园、托管培训机构等单位食堂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及监督工作,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除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以外的单位食堂及餐饮经营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及监督工作。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餐饮行业的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依法处置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探索建立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