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麻章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110071017286/2022-00049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麻章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11-15
名称: 多元创新化争议,复议为民促和谐——湛江市创新推动行政复议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多元创新化争议,复议为民促和谐——湛江市创新推动行政复议工作

发布日期:2022-11-15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湛江市以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完善政府复议机构设置,坚持多措并举,创新“1+3+N”行政争议联防联调机制,始终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系统性预防与化解工作,最大程度发挥行政复议促进社会和谐的“融合剂”作用,真正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

  图片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争议化解制度保障

  为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湛江市采取“自上而下、分步实施”的步骤,制定印发了《湛江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范》,在市、县(区)两级政府设立了集中办理行政复议的机构,独立配备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听证室、调解室、审理室、阅卷室、档案室等办公场所,并在接待窗口公开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地址、电话,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便民举措。

  同时,湛江加快完善“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依托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主动做到网上申请、受理、审理、公示,实现办案标准、办案程序、文书格式、文书送达、案卷归档案“五统一”,并建立起以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为主线,多部门协作的“1+3+N”行政争议联防联调机制。

  此外,通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共商、会商,湛江大力促进信息共享,并采取专题研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对一定时间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促进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工作常态化。

  自2021年5月1日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湛江市行政复议后被起诉的案件数占当年案件数比例逐年递减,调解结案率逐年增长。由此可见,行政复议已成为群众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群众更愿意相信行政复议、依靠行政复议、运用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坚持溯源治理,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湛江大力推进行政复议结案方式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和实质性处理组合式转变,探索案前调解工作机制,开启“行政复议案前协调会”模式,为行政相对人畅通表达利益诉求、为行政机关全面解释政策法律适用、争议双方寻求矛盾解决路径搭建平台,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加大审理中调解力度,精准把握和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避免程序空转,提升群众对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满意度。

  据了解,《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出台以来,老旧社区加装电梯的需求增加,关于加装与否的争论也随之出现。湛江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整合优势,建立由各级政府主导、所在街道、社区、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参加的“行政复议案前调解”机制。从法理、情理方面下功夫,通过释法说理、类案指引、答疑解惑、情绪疏导等多种方式,聆听各方核心诉求,权衡各方利益,最终成功调解结案,不仅解决了低层住户的后顾之忧,也解决了绝大多数老人出行难的社会问题,达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良法善治,复议为民”的目标。

  繁简分流,“智库”加持,提升争议化解效能

  湛江市人民政府探索以政府为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2022年7-8月,湛江市司法局经向全市45个有关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专业院校征集该委员会委员人选,收集了来自16个单位、社会团体、专业院校推荐人员名单。经筛选,初步选定38名人员作为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同年10月9日,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该委员会,并同意以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给组成人员颁发聘书。10月18日,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了成立该委员会的通知,并择期举行委员聘任仪式,加快推进该委员会的落地,尽快发挥专家、学者在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的“智库”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该委员会的成立也标志着湛江市将成为广东省内首个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地级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得以进一步推进。

来源丨湛江市司法局、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