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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11007102325D/2023-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8-10
名称: 关于印发《麻章区太平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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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章区太平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麻章区太平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各单位各部门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贯彻好本次开展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并落实到位。



麻章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3810
























太平镇党政综合办                2023810日印发


麻章区太平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为稳定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力遏制涉摩电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市道安办、区道安办的工作要求,镇道安办决定从202371起至930日,在全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精准 治理相结合,系统防范化解摩电交通安全风险,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现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20%以上,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道安办成立全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叶飞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太平派出所所长刘特、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何名学和太平交警中队队长吴超为副组长,镇道安联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依照职能分工落实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百日行动日常运作,办公室设在镇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经济发展办主任卢子生同志担任。

三、行动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进。镇道安联各成员单位要把摩电车专项整治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各方力量深入开展专项工作;镇道安办要组织召开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扎实推进摩电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二)强化源头治理

1、推动无牌无证摩电“断油断修”。全镇各加油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维修点设置不少于1个宣传警示牌,拒绝为无牌无证的摩电提供加油服务和维修服务,相关部门要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抽查加油站、维修点的拒绝服务情况,对失信失职的站点给予警告、通报、媒体曝光、停业整顿等处理。(镇经济发展办、镇综合治理办、太平派出所、太平镇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

2、加强农村地区的摩电安全管理。镇、村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和交通安全志愿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摩电驾驶人的劝导教育,工作日期间正常开展“五选一”劝导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守法意识。(太平交警中队、镇综合治理办、各村委会负责

3、加强校园摩电安全管理。交警部门要与镇教育局联合,

督促各中小学校强化校园摩电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18周岁以下不得驾驶摩托车、16周岁以下不得驾驶电动车等有关规定,严禁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摩电进出校园;要认真落实“护学岗”工作机制,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全面加强对校园周边路面交通秩序管控,确保学生、家长头盔佩戴率和通行守法率达到90%以上;要认真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交警部门要与区教育局联合,行动结束前,各镇至少要培育1个以上的摩电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太平交警中队、镇公共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三)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1.开展“逢五”统一行动。每月5日、15日、25日和“周五”,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镇“逢五”统一整治行动。统一行动日摩电五类重点违法行为查处量要同比(去年日均查处量)上升20%以上。(太平交警中队负责

2、每周开展联合行动。交警部门要与区公安分局联合,每周开展摩电整治统一整治行动,确定摩电整治重点区段,定期开展农村地区摩电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摩电五类重点违法行为。确保摩电挂牌率、核定载员率、安全头盔佩戴率、通行守法率均不低于90%。(太平交警中队、镇综合治理办、太平派出所、里光派出所负责)

3、实施违法抄告制度。交警部门对涉及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群体,抄告当事人学校,责令学校会同监护人加强监管;对公职人员,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对快递、外卖从业人员,抄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所在企业,责令严格处理,加强监管。(太平交警中队负责

4、建立摩电管理台账。镇、村入村入户入企业排查无牌无证车辆和驾驶人,督促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申领驾驶证。各村(社区)摸清辖区摩电车数量和驾驶人底数,重点摸清本地即时配送行业企业、快递网点及其保有车辆情况,在720日前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户籍化管理。(各村、社区负责)

(四)强化宣传教育警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镇宣传部门、镇综合治理办、太平交警中队要选取辖区内因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伤的典型摩电交通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公共场所显示屏、酒店KTV等娱乐场所和“两微一端一抖”等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广泛推送。各村(社区)、太平交警中队、镇综合执法办按照职责要充分利用道路护栏、LED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张贴、播放提示标语和宣传片。(镇党建工作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太平交警中队、镇综合执法办配合

(五)加强督导检查。镇道安办要联合镇纪委定期到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有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违法的,第一次抄告至违法人员所在单位,第二次约谈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第三次将通报至区纪监委处理,并将暗访情况向区政府汇报,同时将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镇道安办、镇纪委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政领导。我镇摩电存量大、风险高、治理难度大、 事故致亡率高,已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稳定的热点难点。镇党政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摩电治理提升为民心工程、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平安建设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来抓,完善组织架构,强化“人财物”保障,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推进,回应群众的期盼。

(二)坚持系统治理。摩电治理千头万绪,涉及各部门、各方面,需要系统管理,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各级政府以及公安、交通、教育、市场监管、财政等主要职能部门必须巩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成果,打破壁垒,加强对接沟通和信息共享,每次治理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体现治理合力,交出部门协同共治见实效的满意答卷。

(三)坚持通报推进。道安办每月通报摩电治理进展,着重问题导向,倒逼各单位履行负责,清零隐患,解决问题,积小治为大治。为此,各地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具体信息报送的业务骨干,行动方案下发后,每月3日前上报工作月情况小结,2023101日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