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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麻章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11MB2D27030N/2024-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麻章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5-11
名称: 手把手带你办理门诊特定病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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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带你办理门诊特定病种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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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我市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规定,将省确定的52种门特病种全部纳入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我市原有的肝硬化(代偿期)、躁狂症、慢性肾小球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放射治疗)、白内障(门诊手术)等5种门特病种继续保障。原门特病种“白血病”纳入病种“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具体门特病种范围详见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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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一) 开展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的13家定点医疗机构: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院、湛江市第二中医院、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五县(市)人民医院。
(二)提交申请。参保人员罹患门特病种范围的疾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病历资料或既往化验单(含手机APP的电子化验单)、诊断书等检查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向专科接诊医生(中级职称以上医师)提出办理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经接诊医生诊断,符合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生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提交所在科室复核;医院医保业务管理部门对科室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予以确认,确认时间即为参保人门特病种待遇享受有效期的开始时间。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领取手册。参保人员门特病种资格审核通过后,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大一寸相片,到所属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领取《门诊特定病种手册》。湛江市参保人员到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在体育中心与金沙湾的中间,天润御海湾房地产的对面)。领取到《门诊特定病种手册》后即可到医院就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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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1、《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病历资料或既往化验单(含手机APP的电子化验单)、诊断证明等检查资料。
(近两年)

(来源:湛江医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