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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财政局

时间:2025-02-19 11:10:27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财政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单位名称:

湛江市麻章区财政局

地址:

湛江市麻章区政通路(麻章体育馆旁)

邮编:

524000

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执行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健全区对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履行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组织制定地方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按权限履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职责。执行彩票管理规范性文件,按职责管理彩票资金。

(五)承担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编制区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监管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组织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工作。

(六)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政策。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债务。

(七)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全区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缴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区级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与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信息:

洪小泽:党组书记、局长;

潘秋利: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金荣: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    挺:党组成员、副局长。

值班电话:

2733728

传真:

2733728

邮箱:

mzqczj@163.com

受理投诉部门:

麻章区财政局监督与绩效评价股

受理投诉电话:

2733807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党建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重大会议的组织和接待、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稿起草、审核与修改等工作。对本部门贯彻区委、区政府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总预算收支平衡,承担区级财力统筹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编制、审核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工作;代编全区预算草案;承担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承担对各镇财政结算。牵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制定组织实施区级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制度。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工作。负责区级预算评审管理工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基本支出经费管理工作。

(三)国库股。负责预算执行、监控、分析预测;制定国库资金管理、集中调度和拨款收付制度;做好政府非税收入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及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及审核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牵头区级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及部门决算批复工作。配合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等综合性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区级财政性资金的银行存款和开户,办理区级预算收入退库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指导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应急、统计等部门的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收入政策、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重点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工作。

(五)行政政法与科教文股。负责行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区本级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承担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统计工作;承担政法、纪检监察、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由区承担的国防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六)工贸经建与资产管理股。负责城综、科工贸、住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经济发展的产业财政政策;承担业务相关政策性补贴等财政管理工作;执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汇总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年、月报表的汇总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海洋、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

(七)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区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及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提出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政策措施建议。

(八)社会保障股。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卫生健康系统、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医疗保障等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业务相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

(九)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负责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协助防范化解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执行上级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项目管理及协同归口业务股室办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负责政府债券额度分配、组织发行和还本付息相关工作。

(十)会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等;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填报内控报告,推动全区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做好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等。

(十一)政府采购监管股。负责组织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培训政府采购人员;处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等。

(十二)监督与绩效评价股。负责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预算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负责组织制定执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财政复核,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组织落实中央、省和市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组织税收调查。

下属单位:

(一)国库支付中心

职责:统一办理集中财政支付业务,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关账户,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维护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坚持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具体从事拨款审核、资金支付、汇总财政支出信息等业务。

(二)收费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入库、出库等工作。

(三)政府采购中心

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我区实际,拟定政府采购计划;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审核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制定区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实施。

(四)直属财政所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承担财政监督与管理职能,为本级政府依法理财。

(五)麻章财政所

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对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管理、核算、划拨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核实、发放各项支农、涉农补贴资金;负责监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

(4)负责镇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工作;

(5)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的财务代理;

(6)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7)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8)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湖光财政所

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对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管理、核算、划拨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核实、发放各项支农、涉农补贴资金;负责监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

(4)负责镇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工作;

(5)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的财务代理;

(6)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7)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8)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太平财政所

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对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管理、核算、划拨全镇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核实、发放各项支农、涉农补贴资金;负责监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

(4)负责镇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工作;

(5)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的财务代理;

(6)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7)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8)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指导监督我区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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