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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人数金额持续增长

时间:2026-09-30 08:50:12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有关政策,规范和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工作落地落实,我厅于2024年出台《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

  15号文内容分六方面。一是明确坚持自愿资助、突出扶困济贫、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等原则。二是规定了资助人及受资助人范围。三是明确资助标准。四是明确资助方式和流程。五是鼓励支持资助参保活动。六是加强监督管理。

  文件实施两年以来,参与社会资助的人数增长明显,对提高参保人待遇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从人数金额看,人数及金额持续增长。2025年全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1.76万人,合计金额达8332.29万元;2026年截至7月,全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1.67万人,合计金额达8029.26万元。

       二是从资助标准看,人均资助金额接近省定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根据15号文,年度资助参保金额和集体补助金额总额不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设定的个人缴费最高档次标准。我省最高档次为4800元,2025年的人均资助额4741元、2026年的人均资助额为4762元,均接近顶格资助。

       三是从地区分布看,粤东西北地区参与人数多。从资助数量看,茂名市、湛江市、揭阳市居前三位。珠三角地区因参加职保的占比较高,办理城乡居保社会资助人数少。

       四是从解决群众诉求看,能有效解决部分堵点问题。近年群众来信事项中,有的希望为父母多交养老保险费增加养老金,有的认为当前的最高档次缴费太低,希望增加提高缴费标准。社会资助开展后,我们向来信群众反馈宣传社会资助政策,有意愿为父母增加缴费的子女可以通过社会资助途径实现,有意愿提高缴费标准的,可通过子女或其他亲属资助方式实现,通过资助后缴费额度大幅提升。如,参保人按最高缴费档次4800元缴费,当年通过社会资助再缴费4800元,年度合计最高缴费可达9600元,全部缴费均进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下一步,将加大宣传送政策力度,促进社会资助政策落地落实,稳步提高参保人的缴费水平和将来养老待遇。


(转载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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