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黄景颖、黄康宇:
你们申请办理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镇安西街1号住宅楼竣工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核实意见如下:
一、原批建情况
2023年3月1日,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300017号),同意黄景颖、黄康宇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镇安西街1号建设一幢六层框架结构住宅楼。住宅楼四至:东北至东北侧建筑物0.92~1.08米,东南至东南侧建筑物4.46米,西南侧退让用地红线0.40米,至西南侧建筑物0.38~0.48米,西北侧退让用地红线0.40米,至西北侧建筑物0.40~0.77米。建基底面积89.8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87.63平方米(含天面楼梯间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六层,首层层高4.5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20.5米(不含天面楼梯间高度2.2米、电梯间高度3.8米)。二层以上东南侧外挑1.0米阳台,阳台为栏杆式。
二、现实建设情况
该建筑东北至东北侧建筑物0.92~1.08米,东南至东南侧建筑物4.45~4.46米,西南侧退让用地红线0.40米,至西南侧建筑物0.38米,西北侧退让用地红线0.40米,至西北侧建筑物0.40~0.77米。建筑基底面积89.8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87.63平方米(含天面层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六层,首层层高4.5米,二至六层层高3.2米,建筑高度20.5米(不含天面楼梯间高度2.2米、电梯间高度3.8米)。
三、核实意见
(一)该住宅楼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300017号)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二)该住宅楼为六层框架结构,基底面积89.9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87.63平方米。
(三)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的资料。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