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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雷州半岛灌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公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谢宅村谢宅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和收回广东农垦湖光农场属下的国有土地,现将拟征(回)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回)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回)收土地拟作为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麻章段)用地,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二、拟征(回)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位于麻章区湖光镇谢宅村和广东农垦湖光农场(拟征(回)收土地范围详见示意图)。实际征(回)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回)收土地面积:0.5788公顷(8.6820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十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冼明照,联系电话:0759- 330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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