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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麻章段)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

时间:2026-06-11 10:56:46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区已于2023年3月17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关于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麻章段)征收土地预公告》(湛麻府征通〔2023〕10号),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结合征收进展情况,现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为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麻章段),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二、拟征(回)收土地位置和范围

  拟征(回)收土地位于麻章区湖光镇旧县村、东岭村、金宅村、谢宅村、余宅村、海尾村、临东村、临二村、临西村、临一村、鹿渚村、群麻坡村、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湛江广盐试验盐场有限公司、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拟征(回)收土地范围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回)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回)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辖区内的村庄集体土地共14.3546公顷(合215.319亩),拟回收麻章区辖区内的国有土地共1.1755公顷(合17.6325亩)。

  四、公告期限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3日。

  五、工作安排

  本次仅对拟征收土地情况依法再次预公告,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土地调查现状调查结果以原公告(湛麻府征通〔2023〕10号)发布之日后调查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自原征收土地预公告(湛麻府征通〔2023〕10号)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原预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麻章段)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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