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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达智云锦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对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南通路89号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11号楼幼儿园进行规划核实的资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实际建设情况
(一)2024年7月9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分别核发了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11号楼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89463号、建字第4408112024GG0090416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皓泷悦景花园建筑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3〕428号)及建筑方案图。
2024年10月9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核发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皓泷悦景花园幼儿园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4〕458号)及所附方案图,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90416号)的补充文件。
(二)建筑面积、层数和高度
1、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
规划批准: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基底面积445.98平方米,建筑面积12256.16平方米(设备平台118.12平方米、架空367.92平方米、服务阳台122平方米)。地上26层,建筑高度79.6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实际建设:皓泷悦景花园10号基底面积445.98平方米,建筑面积12256.16平方米(设备平台118.24平方米、架空367.92平方米、服务阳台122平方米)。地上26层,建筑高度79.6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2、皓泷悦景花园11号幼儿园
规划批准:皓泷悦景花园11号幼儿园基底面积726.63平方米,建筑面积3402.07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16.05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实际建设:皓泷悦景花园11号幼儿园基底面积726.63平方米,建筑面积3402.07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16.05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三)建筑退让用地
规划批准: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退让西侧规划用地红线6.22米;皓泷悦景花园11号幼儿园退让西侧规划用地红线7.96-9.87米。
实际建设: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退让西侧规划用地红线6.22米;皓泷悦景花园11号幼儿园退让西侧规划用地红线7.96-9.87米。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四)建筑间距
规划批准: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与1号楼间距45.8米、与5号楼间距92.13米、与9号楼间距45.7米;皓泷悦景花园11号楼幼儿园与7号楼间距15.22米、与8号楼间距18.01米。
实际建设: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与1号楼间距45.8米、与5号楼间距92.13米、与9号楼间距45.7米;皓泷悦景花园11号楼幼儿园与7号楼间距15.22米、与8号楼间距18.01米。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五)内外地台标高差
规划批准: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11号楼幼儿园内地台高差0.15米。
实际建设:10号楼、11号楼幼儿园内地台高差0.15米。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六)建筑色彩
规划批准:皓泷悦景花园10号楼建筑色彩主要采用米白色涂料、深灰色涂料;皓泷悦景花园11号楼幼儿园建筑色彩主要采用米白色涂料、橙色涂料。
实际建设:10号楼建筑色彩主要采用米白色涂料、深灰色涂料;11号楼幼儿园建筑色彩主要采用米白色涂料、橙色涂料。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七)全装修要求
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皓泷悦景花园建筑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3〕428号)及建筑方案图的要求,本次核实的10号楼2-4层为全装修,其他建筑为毛坯房;11号楼幼儿园为全装修。经现场核实,均已完成装修要求,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八)本次竣工规划核实不包含配套绿化和夜景灯光照明工程,配套绿化及夜景灯光照明工程另行核实。
二、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达智皓泷悦景花园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112024GG0089463号、建字第4408112024GG0090416号)及其证载附件附图和补充文件的规划要求,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三、有关事项
(一)请你司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必须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已经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物,不得擅自加建、改建、也不得擅自减少公共配套设施。
(三)建设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须严格执行《湛江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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