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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拟依法回收广东农垦湖光农场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1.0281公顷,作为广东省湖光农场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湛江职业教育基地二期的配套设施用地)。现就收回土地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的基本情况
拟回收土地位于岭南师范学院湖光校区附近(详见拟回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拟回收土地面积1.0281公顷,其中农用地0.7372公顷(园地0.2786公顷、林地0.0307公顷、草地0.1509公顷、其他农用地0.2770公顷)、建设用地0.2909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收回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参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4〕2号)标准执行,即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35万元/公顷进行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5〕4号)执行。
三、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四、公告期限
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8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湖光农场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范围示 意图.pdf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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