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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湛麻府办函〔2022〕76号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湛江市
麻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粤府令230号)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粤府令第184号)关于行政决策考核指标的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纳入《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于本年度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承办部门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未完成原因及进度等情况报送区司法局。
三、《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湛江市麻章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2-2025年) |
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