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57 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麻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mazhang.gov.cn/zjmzhg/gkmlpt/guide网上发布。
(四)监督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信息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办公地址:湖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0759-2800870、0759-2802066、0759-2800798。邮政编码:524088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也可以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
一级 | 二级 |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麻章区湖光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党政综合办 | |
2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湖光镇人民政府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党政综合办 | |
3 | 要闻动态 | 部门速递 | 湖光镇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政务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 党政综合办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
通知公告 | 湖光镇政府人事任免、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党政综合办 | ||
4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湖光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湖光镇政府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 党政综合办 |
政府文件 | 湖光镇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 党政综合办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 ||
5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湖光镇人民政府财政预决算 | 党政综合办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