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湛麻机编[2002]20号和湛麻机编[2004]9号及湛麻机编[2010]29号),我局有内设机构6个,直属行政单位1个,派出机构3个,直属依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政工办(副科级)、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挂区普法办牌子)、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挂区安置帮教办公室牌子)、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挂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直属行政单位是麻章区法律援助处(挂区“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牌子);派出机构3个分别是太平司法所、湖光司法所、麻章司法所(分别挂太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湖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麻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子);直属事业单位是麻章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另外,市及各县(市)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分别设立了农村维稳律师团,今年又成立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集社会律师、公职及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现在职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科员15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干部2人。2、退休人员13人。
三、收入情况
2015年总收入27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89万元。
四、支出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276.6万元,基本支出243.17万元,项目支出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243.1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4.7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73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0.53万元。项目支出:普法支出0.46万元,法律援助支出13.23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9.74万元。
五、三公经费说明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共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35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今年固定资产增加了5310元,主要是购买了一些办公台椅。
2015年在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及时收到了预算拨款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保证了我局工作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和局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使我局较好地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附件:2015年度麻章区司法行政系统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