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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时间:2017-03-18 13:32:42 来源: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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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7年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7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3、领导镇结合性办事机构、人民武装部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负责人大和政协的联络工作。

  4、负责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指导和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编制和执行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8、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

  9、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湖光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2.我单位为正科建制,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共6个科室。我单位现有182人,其中财政供给职工59人(行政34人,事业25人),离退休59人,其他人员6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0.57万元,由于上年没有预算批复,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890.57万元,由于上年没有预算批复,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万元,由于上年没有预算批复,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3.24万元,由于上年没有预算批复,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其中:办公费25.83万元,印刷费8.99万元,咨询费4.81万元,手续费1.50万元,电费11.98万元,水费3.19万元,邮电费4.90万元,差旅费18.74万元,维修(护)费25.7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59.34,会议费17.02万元,培训费2.31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08万元,劳务费26.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4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9.3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9.3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公务、应急工作)。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湖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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