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截至10月31日)合计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占88%,比上年减少1.9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比上年下降50%;公务接待费0.4万元,占12%,比上年减少1.1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湛江市麻章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