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7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 万元,占89 %,比上年减少 1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一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比上年下降 1 %;二是为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工作人员下乡、外出办事尽量并车,公务接待费 5 万元,占 11%,比上年减少1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