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2万元,比上年减少 0.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 0 %,比上年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 万元,占 21.7%,比上年减少 0万元,二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比上年下降 0 %;公务接待费 7.2万元,占0 %,比上年减少 0.3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