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政法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0 %,比上年减少0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计划因公出国人数比上年下降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 万元,占 100 %,比上年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占 0 %,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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