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发改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万元,比上年减少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 %,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计划因公出国人数比上年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 万元,占64.2 %,比上年减少0.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比上年下降5 %;公务接待费5 万元,占35.7 %,比上年减少0.3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