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通知》(粤扶办〔2016〕229号)要求,各镇、村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表决通过的自然减少名单,经我区组织人员下户核查,同意我区精准扶贫对象自然减少4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天内向麻章区扶贫办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759-2733142
附件:麻章区新时期精准扶贫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名单公示1.4.pdf
湛江市麻章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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